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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首宗税收事先裁定事项落地,企业少缴税款900余万元<珠海税务热线>

珠海首宗税收事先裁定事项落地,企业少缴税款900余万元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朱嘉乐 通讯员 朱瑞轩

12月1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了解到,珠海首宗税收事先裁定事项已经落地。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收到了一封《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明确了其向境外销售且完全在境外使用的PD-1技术授权符合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按照前端一次性给付金额2400万美元计算,企业可以少缴税款900多万元人民币。

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梁建宁(右)向企业代表递交《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

据了解,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大企业提出的、预期未来发生的、有重要经济利益关系且难以直接适用税法的特定复杂税收事项,明确税收政策适用。

据悉,此次推行的税收事前裁定制度,是珠海税务部门在精细服务和精确执法试点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基于税企互信原则,就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未实施但明确具体安排的合法商业活动、交易安排作出事先裁定,以便纳税人自行衡量其未来交易架构的税法处理、风险和后果,帮助纳税人解决税收不确定性问题。“我们自主研发产品LZM009项目是一种人LgG4单克隆抗体,它可以重新激活T细胞以杀死癌细胞,可用于治疗肿瘤及癌症,在国内外市场都备受关注,目前已经获准在中国和美国进行临床实验。上个月,我们和境外一家公司计划开展研究合作和授权许可,将该项目许可给对方进行开发研究,并进行地域开发及商业化。”丽珠单抗财务总监李智明介绍道。

“达成合作意向之后,我们发现了诸多涉税问题存在疑虑,例如授予境外公司技术开发许可是否免征增值税、如何适用税收协定进行税收抵免等,由于找不到相关案例借鉴,所以就向珠海税务部门提请了事先裁定申请。”李智明表示,“短短几天时间,税务部门就我们的裁定申请出具了专业的税务处理意见,减少我们因政策不确定带来的涉税风险,为我们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保驾护航。”珠海市税务局从大企业关注点出发,率先将跨境投资、股权转让或股权激励、内部组织架构或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重大投融资、政策性搬迁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共6类重大复杂涉税事项纳入“税收事先裁定申请”申请范围,切实为大企业提供政策确定性服务。

“这是我们首次以文件形式对税收事先裁定的适用对象、范围、职责分工、办理流程、生效与执行等内容加以明确,有效地对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应如何适用税法给予确定性,有助于建立合作信赖的新型征纳关系。”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梁建宁介绍,珠海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结合实践不断优化完善事先裁定服务流程,让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受益于这一个性化纳税服务。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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