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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遴选会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专家

中国会计视野讯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遴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专家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要求,为加强我省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建立一支职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人员相对稳定的检查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一步充实陕西省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入库方式包括:事务所推荐、协会邀请、自我推荐三种形式。

事务所推荐:2023年西安地区业务收入排名前20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人数,按照每5人推荐1人的比例进行推荐,最多不超过15人;西安地区业务收入排名第21—5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人数,按照每10人推荐1人的比例进行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西安地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推荐1人入库。协会邀请:我会邀请在往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表现突出的注册会计师入库。自我推荐:符合入库条件的注册会计师经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后可自愿报名入库。

入库基本条件:入库人员需为注册会计师,自注册为执业会员起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担任或曾经担任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以上的职务;熟悉会计、审计等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够坚持原则,公正履行检查职责,具有较强的总结概括和沟通表达能力;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最近3年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

入库人员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省注协按照相关规定向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劳务费用,工作时间确认注册会计师本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入库人员参加其他监管部门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时间也可申请确认注册会计师本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省注协对表现优秀的检查人员予以表彰,对参加我会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及专项检查5次以上的检查人员,授予“资深检查人员”称号,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人员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其所在单位。库内人员可优先推荐为省注协各类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选拔、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评价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库内人员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当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中给予其所在单位适当加分。省注协认可的其他奖励方式。

原文地址:http://cpa.sf.gov.cn/info/1031/72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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