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已经接近尾声,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又要开始确认啦!那么,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和今年的税收变化大家是否都已经了解了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今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变化: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扣除方法
其他注意事项
专项附加扣除
(7项)
子女教育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1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1)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留存相关证书备查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
(1)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1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扣除100%,也可以由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1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住房租金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3)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兄弟姐妹间的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1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父母(监护人)可选择由其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注意:个税今年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缴纳个税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法:
1.如果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动,可以直接在2023年基础上进行确认。
2.如果需要修改(比如作废或新增)2023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扣除信息,点击待确认后进入对应修改页面或作废页面进行相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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