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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更正申报操作指引

增值税纳税人更正申报操作指引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可以更正申报表。

二、办理渠道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更正或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更正。

三、操作指引

(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更正申报操作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与缴纳】。

2.从界面左侧子菜单栏点击【申报更正】进入申报更正功能,首先选择所要更正的申报表种类,选择申报日期区间或者税款所属期区间,点击【查询】就可以查询已申报的记录,选中后点击【更正申报】。

3.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表,选择相关栏次进行更正操作。完成更正后,可以直接点击【申报】,在线即可完成更正申报;也可以点击【导出报盘】生成报盘文件,到自助办税终端或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更正。

4.如果纳税人选择在线完成更正申报,更正相应栏次数据后,点击【申报】,系统提示再次确认是否提交,如果纳税人确认无误,即可点击【确定】,提交更正数据。

5.系统将会自动进行申报比对,比对无误后完成更正,系统自动计算应补、退税款。如需补税,系统自动计算并提示纳税人应补税额和滞纳金,纳税人点击【缴税】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6.如需退税,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征收】—【误收多缴退(抵)税】模块网上申请退(抵)税或者携带相关资料到前台办理退(抵)税。

(二)办税服务厅前台更正申报操作指引

纳税人可以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导出更正后的申报表报盘文件,携带报盘文件或者更正后的纸质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办理更正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如需要在申报期内更正未缴款的申报表,可以直接在申报界面选择“作废税期内未缴款的申报表”,无需使用更正申报功能。

(二)广东省已经实现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全部申报渠道都能够网上更正申报,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网页、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全部渠道的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可以在线更正所属期2017年1月至今的申报表,如需更正2017年度以前所属期的申报数据,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四)一般纳税人在网上更正时,若修改属期至今任一属期存在已经终审的出口免抵退数据,或存在即征即退业务,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五)一般纳税人在网上更正时,修改属期至今存在进项留抵税额的,则只允许纳税人更正最后一期留抵税额及以后属期的申报数据,如需更正最后一期留抵税额以前属期申报数据,则需到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办理。

(六)纳税人更正每期(月、季纳税申报表)申报后,在保存时均启用金三申报比对规则,并按金三比对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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