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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市审计局:

2018年4月9日至 5月11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王玉英、赵益均二位同志自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反馈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10月31日专门组织全体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召开局务会议,对审计报告要求整改问题进行任务分解,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

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之间对固定资产的记录存在金额、数量上的差异。一是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账显示,2015年初账面固定资产总额6049.92万元,2015至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金额519.37万元,处置减少固定资产166.73万元,年末固定资产6402.55万元。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台账显示,2015年初固定资产总额6072.89万元,2015至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金额316.54万元,没有固定资产处置减少记录,年末固定资产6389.44万元。二是至2017年12月底,机关事务管理局原车队车改后原有车辆68辆除局保留5辆外(保留所有权,实际也划转平台公司在保证局机关需求的条件下统一使用),均已按有关规定先后划转平台公司或拍卖或报废或退回原借用单位,但至审计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车辆登记数为58辆,财务部门也未对车辆的处置情况进行核销。

情况说明:由于市政府、人大办、政协办等单位多次办公场所迁移及部分固定资产购置年份久远等原因导致票据缺失,导致固定资产的记录存在金额、数量上的差异。

整改情况:①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局专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分动员部署、摸底清查、分类处置三个阶段组织实施;②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将进行资产票据核实,分类处置工作有序推进;③现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邀请有相关资产评估资质的事务所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束后将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审批;④下一步将引进资产登记管理系统,完善登记管理机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审计年度内单位均未组织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未对固定资产对账不符的情况及时核查处理。不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的规定。

整改情况:①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账实盘点、对账,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每年一次账账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②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制度落实,确保工作长效。

(二)零星工程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2015至2017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局账面小额零星工程总计229.88万元,其中2015年77.73万元、2016年87.97万元、2017年64.18万元。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由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具体管理,未经集体决策直接承包给无资质个人的情况普遍,具体监管措施又不到位、不规范,比如部分合同协议缺失日期,乙方签章等内容;施工环节,缺乏专业人员对材料、工艺的把关;工程完工后,没有正式的验收文书,缺乏严格的验收程序;未留取施工方一定的质量保证金等情况。上述情况容易导致零星工程质量不能保证,工程款虚高风险及个别利益输送风险的存在。

整改情况:①2018年初单位出台零星工程管理制度。②1月份对年度小额工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确定5家年度中标单位。③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年初在5家年度中标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一个单位进行零星维修;10万元到50万元的工程,做好工程标底审计后,在5家年度中标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施工单位。④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监督,项目竣工后,先验收再审计决算。⑤工程款结算办法:1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审计出具意见书后,按季度一次性付清;10万元以上的工程,工程进度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总工程款的75%,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付总工程款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往来款及账面结余未及时清查。1.至2017年12月底,机关事务管理局账面三年以上暂存款挂账273.96万元。2.至2017年12月底,机关事务管理局代收费账套中长期挂账暂存款109.16万元,未结转代收费345.58万元,预提经费结余63.29万元,以前年度经费结余632.26万元。上述挂账及结余资金主要以往来款性质存放在财政专户。

财务部门对上述长期挂账及结存资金未作及时清理。

情况说明:机关事务管理局大账涉及市委、人大、市府、政协等9个单位的核算,需要一定的备用金用来周转,财政不另行划拨备用金,因实际工作需要,这部分暂存款仍需保留使用,用作备用金周转。

整改情况:①专门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对挂账往来款进行梳理;②将机关事务管理局代收费账户取消,银行存款全部上缴财政;③经和财政沟通,暂存押金、质保金将由财政代付,现正在办理中。

(四)原车队公车加油卡结余资金留存账外未及时处理。原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市政府车队公车加油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是日常市内加油先刷卡,按实结算;二是另行购买加油卡,办理总卡一张,预付油款,按公车分别办理分卡并定期从总卡中划转充值,便于公车远程外出。

公车改革要求所有公车于2016年9月份封车,且车队原有公车均已按有关规定先后划转平台公司或拍卖或报废或退回原借用单位,但上述预付加油卡总卡结余资金52万元,分卡结余资金14.61万元,合计66.61万元,至审计日尚未处理,留存账外,油卡由原车队(现为后勤管理科)保管。

情况说明:一是原计划通过财政转公务用车平台;二是市委办有一辆通讯车,让通讯车使用。具体办法和财政国资科和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正在协商处理。

整改情况:根据和财政国资科、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协商统一的意见,严格按处理意见,及时认真做好处理。

(五)医务室库存药品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局现行库存药品日常管理中,医务人员备有日常出入库台账及年终盘点记录,财务只对药品出入库金额进行核算。审计抽查发现财务账面库存药品金额与药房台账金额差距大,库存药品账实不符。原因主要有以下:1.对库存药品的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药品入库的会计记录不及时。审计发现,2015年、2016年、2017年末财务账面库存药品(13501)明细科目均为红字,分别为-202917.65元、-154993.16元、-93214.37元,出现明显错误。原因主要是由于供应商分次发货或经办人员未及时向财务提交采购发票等因素导致发票滞后,按发票记账的财务部门未及时把药品的实际入库信息按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导致同一会计核算期内,库存药品账实不符,账面少于实际库存,甚至出现红字。二是会计核算错误,虚增药品库存。比如,审计发现2015至2017年应收账款中“应收出纳”明细科目均为红字,分别为-1588.27元、-14729.64元、-15342.86元。原因主要是财务把收到的零星销售和医保卡自费部分的现金收入记入应收账款贷方,未记作药品销售收入,同时亦未冲销库存做相应的成本核算,导致应收账款账实不符,出现红字的同时,少记收入、虚增库存,亦导致库存药品账实不符。2.未按规定对库存药品进行对账、盘点。根据局《医务服务管理制度》规定,每月财务室与两个医务室对一次账,每年局对两个医务室应进行一次盘点,但审计年度均未实施上述规定,未能对库存药品账实不符的情况进行对账、盘查核实。

整改情况:①已在12月下旬对医务室药品库存进行盘点,财务室将调整账面库存;②医务室、办公室、财务室做到及时沟通,药品发票及时报销,财务及时入账,做到库存账面信息真实,资产不流失;③进一步完善医务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务室库存药品管理,确保规范长效。

(六)医务室、工会、机关事务管理局代收代付帐套等帐套的会计核算方法不规范,核算质量有待提高。审计发现,财务部门对工会账,医务室及机关事务管理局代收代付账套等下属账套的会计核算历来不够重视,延用不规范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收支不结转或挂往来并在其中列收列支等问题,会计资料不能全面、清晰、正确反映会计信息。但同时也存在由于九个部门的资金集中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本账核算,业务繁琐,财务部门人手少,任务重等客观原因。

至2017年12月底,机关事务管理局代收代付账套中,长期挂账暂存款109.16万元、历年挂账代收费345.68万、挂账支出13.12万元未作结转、清理;在暂存款—临江大厦经费科目中列收74.82万元,列支98.24万元。工会账收支均挂于收支科目,未作结转。医务室库存药品,应收账款历年出现红字,未作清查纠正。

整改措施:①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机关事务分中心已经办理完成取消原工会财务账套,2023年起以总工会提供的帐套记账。已经办理完成机关事务管理局帐套取消。②由于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较少,工作量较大,通过招录或调入财务人员等办法,充实核算分中心力量,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做好会计核算,提高核算质量。

诸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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