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菲克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务人申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长沙中院)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2023)湘01破申1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汽菲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3月6日作出(2023)湘01破214-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广汽菲克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广汽菲克公司(含子公司)的破产工作,维护企业资产价值,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债务人资产,招募意向投资人。推介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情况广汽菲克公司于2010年3月9日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张宗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7884544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住所地位于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映霞路18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股东分别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Stellantis N.V.(持股28%)、斯泰兰蒂斯亚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菲亚特克莱斯勒意大利股份公司(持股6% )。
经营范围:乘用车(包括轿车、多功能乘用车和运动型乘用车)、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为菲亚特品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提供汽车相关的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进口菲亚特品牌汽车销售。
(二)主要资产情况1.土地使用权广汽菲克公司拥有两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分别为:
(1)长国用(2010)第3211号。该宗用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长沙县映霞路以北、东十线以西,使用权面积为672781.80㎡,登记日期2010年7月20日,使用权期限至2060年6月11日止。
(2)长国用(2012)第0584号。该宗用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远大路以南、东十线以西,使用权面积为27331㎡,登记日期2013年1月28日,使用权期限至2062年6月15日止。
2.房屋建筑物广汽菲克公司厂区共建有19处房屋建筑物,产权面积为372367.04㎡,其中14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5处为钢结构建筑。
3.生产设备广汽菲克公司厂区拥有先进的整车生产设备,分别位于冲压、焊装、涂装和总装四大工艺车间及发动机工厂。
4.知识产权广汽菲克公司拥有专利235项(其中实用新型221项、外观设计3项、发明11项),版权18项,注册商标107项。
广汽菲克公司全貌,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映霞路18号
广汽菲克公司现状(摄于2023年3月31日)
广汽菲克公司厂区导向图
(三)生产资质及产能规模1.生产资质广汽菲克公司拥有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轿车、运动型乘用车生产资质。生产地址为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映霞路18号。
2.产能规模广汽菲克公司系国内首家引进并实施WCM世界级制造管理体系的汽车企业。拥有冲压、焊装、涂装和总装四大工艺车间,发动机工厂拥有高度自动化的机加和装配工艺,公司具备年产25万至30万辆汽车的产能规模。公司曾荣膺“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长沙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荣誉。
(四)地理优势广汽菲克公司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映霞路18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至黄花机场仅15分钟车程、仅6个地铁站;至高铁长沙南站仅20分钟车程、仅10个地铁站;距高速入口榔梨收费站仅10分钟车程,距三一收费站仅15分钟车程。
二、报名须知(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1.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对价资金。
3.具有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实现债务人资产资源整合。
4.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意向投资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各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且其中至少一个投资者符合全部其他条件。
(二)报名期限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截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投资意向书(须加盖公章)。
2.报名人简介(须加盖公章)。
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主要财务指标、荣誉及资质、是否拥有上市平台、参与本破产案的优势等信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介绍各投资人在联合体中的定位分工和权利义务等。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2)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4.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5.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载明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8.保密承诺函。
9.意向投资人报名参加本案资产推介及处置的必要决议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盖章,通过现场或者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两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如为联合体投资人的,每个意向投资人均需按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章。
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现场/邮寄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映霞路18号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三楼。
邮箱地址:GQFKGLR@163.com
联系人:聂律师13973124661 宁律师13973153187
三、招募流程(一)资格审查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确定的标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
(二)尽职调查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且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后,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尽职调查保证金可支付至管理人以下任一银行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1.户名: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30501803636000013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
2.户名: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638741682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汇金城支行
(三)提交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资产交易方案。管理人将在长沙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遴选方案及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四、保密义务对入围的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五、其他事项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
2.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3.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资产推介,且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