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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速览|税收缓缴2000亿元 中小微企业迎来普惠利好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何凡 樊珊珊)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会议要求,针对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等对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市场化、普惠式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助力企业纾困,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这是10月份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三次针对支持中小微企业部署相关政策。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10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保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也有利于增加供给、稳定物价。要多策并举有针对性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防止大宗商品涨价向下游产业传导使中小微企业承受成本压力,抓紧研究包括阶段性减税降费在内的普惠性政策,鼓励地方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房屋租金、水电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渡过难关。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具体部署是: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

会议还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缓税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办理进度,加强政策宣介解读,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享,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骗取享受缓税政策。各省级财政要做好对市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安排,确保缓税政策落实和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不受影响。同时,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要抓紧研究下一步对市场主体的规模性减税政策,适时有针对性加强宏观预调微调,回应市场主体关切。

多位专家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中小微企业纾困与支持的关键问题,从金融财税、要素管理等方式多管齐下,努力化解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阶段性成本压力,减轻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有助于提振中小微企业的信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此次会议有针对性的缓税举措,可减轻相关企业资金压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对拉动就业有促进作用。而煤电、供热企业缓税对于电力供应安全也有促进作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延续性的减税降费,是跨周期调节的体现。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中国经济的稳定及做好“六保”工作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此次四季度缓缴税款的范围较宽,数额较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重大利好。

【纠错】【责任编辑:刘绪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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