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商业街,钢铁丛林的写字楼内,三三两两的打工人还在办公桌前伏首修改文案,劈里啪啦的打字声经久不息,与窗外的余晖和楼外川流不息的车流,交相辉映。
“林总,公司最新的报表统计出来了,我稍后发到您的邮箱。”
“林总,明天开会用的PPT,我已经递交给你了,麻烦您查收一下,看看还有什么需要修改的。”
“林总,”
“林总........”
.........
办公室内的主角叫林仙,是这些打工人的小头头,只是他在公司的资历最久,而且也最好说话,所以都给他取了个‘林总’的外号,希望林仙早日晋升,好苟富贵,勿相忘。
如此有条不紊的忙碌了四个小时。
林仙把所有报表和文件都审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太大的问题后,看见自己的组员脸上的疲惫神色,于是便拍拍手掌,示意所有人都看过来。
“好了,大家都比较累了,你们都先回去吧,早点休息,记得明天不要迟到哦。”
听见可以提前下班,所有人都欢呼起来,虽然现在是加班,但还是让人振奋。
“欧耶,好耶!”
“谢谢林总,林总牛逼。”
女同事开始有说有笑的收拾东西,男同事则提起自己的挎包,互相勾肩搭背,风风火火的往电梯跑去。
此时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走了过来。
女孩名叫赵颖,是林仙的后辈,也是林仙带的徒弟,平时工作上也是林仙照顾,所以对林仙也更亲近。
“大叔,你不回去吗?”
赵颖含笑看着林仙,示意他还坐在办公椅上不动弹。
三十岁的林仙,正是男人的黄金时刻,棱角分明的脸上有着小年轻没有的的沉稳,再加上平时不曾松懈的健身,让他有种韩剧《鬼怪的新娘》里大叔的气质,温和而富有魅力。
每次去夜店里放松的时候,他都是所有年轻女孩和少妇们的首选,可以说是并不缺少异性缘。
但赵颖不一样,像是一张白纸,林仙并不想将她污染,他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给不了女孩想要的未来。
林仙温和的笑了笑,没有在意女孩状若无意的靠近,语气平淡的道:“还有些收尾工作没有完成,我加会班再走。你先回去吧,熬夜可是女人保持美丽的大敌。”
赵颖也没在意,满脸可惜道:“啊!我还想和你去喝一杯。这段时间的加班,我都快内分泌紊乱了。”
林仙没有搭话。
渣男的世界里有一种认识,当一个女孩愿意晚上跟你出去喝酒,那么她在某一天清晨一定会躺在你的怀里,从床上醒来。
赵颖抿了抿嘴唇,见林仙没有回应,于是退而求其次道:“那你下班了,记得给我发个wx,好让我知道你没有猝死在公司里。”
林仙“嗯”了一声。
...............
当所有人都离开后,林仙从抽屉里掏出一根烟来,点燃。
暗红色的火光,侵蚀着烟卷,一道袅袅娜娜的烟雾升腾。
这段时间的加班确实太凶了,他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回家睡觉,如果这次不出意外,自己的头上的头衔应该可以换一换了。
成为名副其实的“林总”
“叮咚”
一条讯息在高中群里发出,顿时如同炸开了锅一般,掀起轩然大波。
“卧草,姜女神要结婚了?怎么这么突然?我的青春,我的初恋!”
“我的青春也结束了.....呜呜呜(´・・)ノ(._.`)”
“楼上的少给自己贴金了,还你的初恋,林仙都没有说话呢,你们在这里唧唧歪歪个什么?”
“盒盒盒,这里没有结婚的就那么几个,好多有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楼上的几个别以为匿名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不担心被你们家里的母老虎看到了?(⓿_⓿)”
“告辞!”
“告辞!”
.................
看着群里的消息,林仙心里没什么波澜,哪怕是一些同学拿他打趣他也没什么反应,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一段黑历史罢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左胸口上有些隐隐发疼。
林仙皱了皱眉,有些讶异自己的身体,按理说不应该啊,自己早就放下了,难道身体还有些肌肉记忆?
“嗡嗡嗡......”
手机铃声响起。
林仙看了看来电显示,‘狗东西程博’
作为林仙从小玩到大的损友,自然是知道他所有的黑历史,在那个兵荒马乱的青春,可以说是彼此黑历史的见证者,亲历者,甚至在旁边跟路人比谁笑的最大声的人也是彼此。
虽然不用猜,也知道这个家伙会说什么,但是按照程博那个狗东西的德性,如果现在不接,接下来肯定是不间断的信息轰炸,和电话骚扰。
林仙叹了口气,都不让人休息一会,然后按下了接通。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仙听见了死党魔性的狂笑声从手机听筒传来,仿佛谁先把这辈子的笑先笑完,谁就可以先走一般,林仙嫌弃的挪开了手机,打开免提,将手机放在了桌面上。
“哈哈.....抱歉,我一直忍着,就是为了在你面前笑出来,可难为死我了。”
林仙有些现在就买飞机票,然后去他城市里给他一拳的冲动。
林仙咧了咧嘴角,没好气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手机里传来程博的声音,“没什么,我只是单纯的来嘲笑你一下,顺便完成十年前的约定而已。你小子不会忘了吧。你啊,当初就是倔,早点听哥的,那个女的不值得,非要去当那什么,用现在的词叫什么,对,非要去当舔狗。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哥把你揣心里,你把哥踹沟里。”
胸口的疼痛有些剧烈起来,却又不像是情绪导致的,有些如同刀割一般。
“事情早就过去了,我看你也是无聊的很,手机话费不要钱吗?”
“你也是现在嘴硬,全身上下就一张嘴最硬,算了,不跟你废话了,我也是受人所托,姜明月拜托我给你发喜帖,想让你务必参加她的婚礼,听见没有,是‘务必’参加她的婚礼欧。我也是搞不懂那个女人在想些什么,她吊了你八年了,难道还想继续吊着?这是从放养,改成承包鱼塘养殖了?”
有汗珠从额头滑落,林仙有些分不清是身体原因还是情绪激烈导致的,他现在只想好好的休息。
于是便道:“你把请帖发过来,如果我有时间的话,会去参加的。”
“卧草,不是吧,你还没吃够亏啊,你冷静啊,兄弟............”
不顾手机对面传来程博大呼小叫的声音,便直接掐断了电话。
没了程博那阴阳怪气的声音,林仙感觉症状缓和了一些,于是打开了手机的听歌软件,点出一首收藏歌单,便靠着椅背闭上眼睛,享受难得的安宁。
我从没有见过极光出现的村落
也没有见过人在深夜里放烟火
晚星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
你什么都没有说野风惊扰我
...........
《漠河舞厅》是以舞厅里一位独舞老人和其在大火中失去亡妻的故事为创作背景。
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打动了许多人,也打动了林仙,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老人执着的爱情故事里有着许多年轻人缺失的爱情,在这个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的年代,让人知道也有人曾拥抱过爱情。
就这样,在旋律中,林仙缓缓的闭上了疲惫的双眼,一阵黑暗后,林仙便失去了意识。
............
“林仙,林仙,你没事吧?都叫你不要去网吧通宵了。我看你早晚要猝死。”
一阵天旋地转的头晕后,林仙推开不断摇晃自己的双手,直接跪在地上呕吐起来,但是腹中空空,只有一些泛酸的苦水从喉咙喷出。
过了好一阵后,林仙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
一束阳光打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林仙环顾四周,看见的是一条不算繁华的商业街,此时已经有些店面开始营业了,自己正站在一棵绿化树下,旁边还有供人休息的长椅。
自己不是正在公司里面吗?怎么会出现在商业街上?而且这里的景象还给他一种熟悉的亲切感。
“你没事吧?要不要我带你去医院挂个号看看?”
一张白白胖胖的脸出现在林仙面前,神色有些焦急,一双手掌在林仙面前晃来晃去,直让林仙感到头晕。
林仙打开他的手掌,看着对面那张有些熟悉的面孔,皱眉问道:“你哪位?”
对面的男孩有些吃惊,不可置信道:“卧草,我是程博啊!我是你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啊!”
“程博?”
林仙歇菜之前还记得跟程博通过电话,可是那家伙当时可是距离他一千公里。
林仙本能的想要反驳,但是当他看见商业街上开门营业的玻璃镜上时,一时所有的话又被咽了回去,上面的倒影是一个青涩的男孩,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并没有十年后时的身材管理,偏瘦偏黑,嘴唇上还有细细的绒毛,衣品稀烂,一件松松垮垮的T恤,下面却是紧身的牛仔裤,距离精神小伙,只差一双豆豆鞋。
而他所在的地方,正是县里最大的一条商业街,不远处支起来的早餐小摊子的老板和老板娘他都认识,经常从这里赶去学校买早餐上学,而且高中毕业后五年,老板就因为肺癌去世了。
如今那个和蔼的男人又笑眯眯的招罗着顾客,在包子油条的香气中开始一天的忙碌。
哪怕是再荒诞离奇,在排除所有选项后,林仙也不得不接受最后的事实,他重生了。
林仙再次感到有些头晕目眩,仿佛要栽倒一般,直愣愣的往水泥路上扎去。
程博一把将他捞住,把他按在长凳上,“你现在先休息一下,谁让你不回家,非要在网吧熬夜。”
林仙看着程博那张颇有喜感的脸,确实是高中那会程博的样子,当时还是个大胖子,没有嚷嚷着要减肥,而且也没有那么毒舌。
狠狠的捏了程博的胖脸,有些欣慰道:“还是胖了的好,没那么讨人嫌。”
“卧草,你敢对你爹大逆不道!你给我等着。”,程博蹬蹬蹬的连退两步,摆起迪迦的起手式,防备道。
林仙有些难受的问道:“现在是什么时候?”
“昨天学校的事情办完了,现在就是准备同学最后一次的毕业聚会了,还有一些没花完的班费会发给没时间参加聚会的同学。最后剩下多少,就全班平分。”
程博倒是没在意林仙的异常,只当他是脑子糊涂了,也同样挨着他坐了下来。
有些伤感的拉着林仙,开始唉声叹气的抱怨自己的高中生涯,竟然一个不留神,就从指尖溜走了。
“今天?”
林仙背靠着座椅,在脑海里将记忆与现实渐渐重叠起来。
“不然呢?”,程博给了他一个白眼。
今年不是2023,今年是2013的夏天。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今天正是他满怀欣喜跟姜明月表白的日子,而且他哪里是去网吧通宵了,只是背着好兄弟在给自己的表白作着准备。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个晚上他准备了999朵玫瑰花,和一篇长达2000字的小作文,会在聚会的最后一站,巨星KTV上演。
可谓是林仙高中最后的一段黑历史了。
林仙望着湛蓝的天空,学着旁边的程博,老气横秋的叹气一声:“哎,这该死的青春啊。”
林仙在心里默默的补了一句:‘还有这该死的996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