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贸企业退税
除特殊情形外,一般外贸企业退税就是按照取得的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进行计算退税。这一方式倒是最真实的反映了出口退税的本意:退还以前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根据商品退税率,部分商品会产生退税率差,差额部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如前所说,早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就是按照先征税、后退税方式办理,即征税部门只管内外销全额征税,不考虑退税的事。独立的退税部门只管理退税。相互之间的牵制,是由退税部门需要将进料加工部分模拟出一个进项税额,让企业在缴税时现行给予抵扣。退税时再给予核减。
现行免抵退税方式由先征后退税演进而来,实际就是将先征税的计算公式与后退税的计算进行相加,推算出一个合并之后的计算公式。
下面进行纯属模拟的推算过程,采用最简易的方式,用于参考,更能看得明白。
1.企业先征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内销+外销) ×适用税率-(进项税额+模拟税额)
其中:模拟税额=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适用税率
2.企业现行缴纳增值税后,向退税部门办理退税:
应退税额=(外销-进口料件) ×退税率
3.为了解决先征增值税时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同时可以退税的一征一退不同步,导致企业整体上存在“垫付”增值税的不合理问题,就将先征与后退进行合并,实行相抵之后余额退税的办法:
应纳税额-应退税额=〔(内销+外销)×适用税率-(进项税额+模拟税额)〕-〔(外销-进口料件)×退税率〕
=〔(内销+外销) ×适用税率-(进项税额+进口料件×适用税率)〕-〔(外销-进口料件)×退税率〕
=内销×适用税率-进项税额+(外销-进口料件) ×(适用税率-退税率)
这就是免抵退税的基本理论公式。
当然,实务中,考虑到相抵之后需要对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部分中,按照属于出口退税属性的部分给予退库的原则,计算后退税给企业。对于先征环节的征税税额与后退环节(实际已经同步计算)的退税税额相抵消的税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免抵税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