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及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
加速折旧额大于一般折旧额
的部分
适用于符合财税〔2014〕75 号、 财税〔2015〕106 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6 号文件规定的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以下称“重要行业”)的企业填报,填报新购进 固定资产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重要行业纳税人按照上述文 件规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情况在第 11 行“(四)500 万元以下设备 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填报。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含一次性扣除) * 9 适用于重要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填报,填报单位价值超过 100 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 法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 10 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 易港设立的企业填报,填报新购置(含自建)50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收规定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若固定资产同时符合 重要行业加速折旧政策条件,纳税人自行选择在本表第 8 行或本行填报,但不得重复 填报。 (三)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0.1+10.2) * 10.1 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 易港设立的企业填报,填报新购置(含自建)50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收规定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若固定资产同时符合 重要行业加速折旧政策条件,纳税人自行选择在本表第 8 行或本行填报,但不得重复 填报。 1.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0.2旧额大于一般折旧额的部分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1 (四)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11.1+11.2) * 11.11.高新技术企业 2023 年第四季度(10 月-12 月) 购置单价 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 11.22.购置单价 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不包含高新技术企业 2023 年第四季度购置)
* 12(五) 500 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12.1+12.2+12.3+12.4)
* 12.1中小微企业购置
单价 500 万元以
上设备器具
1.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 12.22.最低折旧年限为 4、5 年的设备器具 50%部分一次性扣除
* 12.33.最低折旧年限为 10 年的设备器具 50%部分一次性扣除
* 12.44.高新技术企业 2023 年第四季度 (10 月-12 月)购置单价 500 万
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 13 (六) 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13.1+13.2) * 13.1 1.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13.2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14 (七) 技术进步、更新换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5 (八) 常年强震动、高腐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6 (九) 外购软件加速折旧 * 17 (十) 集成电路企业生产设备加速折旧 *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一定程度具有固定资产的特征。对于外购生产性生物资产,税会上均以历史成本做为计量基础;对于自行繁殖、营造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税法上没有相应规定,可遵从会计规定;对于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可参照固定资产处理原则区分情形分辨,主要关注税法上是否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19+20) * * 19 (一)林木类 * * 20 (二)畜类 * * 21 三、无形资产(22+23+24+25+26+27+28+29) * * 22所有无形资产
(一)专利权 * * 23 (二)商标权 * * 24 (三)著作权 * * 25 (四)土地使用权 * * 26 (五)非专利技术 * * 27 (六)特许权使用费 * * 28 (七)软件 * * 29 (八)其他 * * 30其中:享受无形资产加速摊销及
一次性摊销政策的资产加速摊销
额大于一般摊销额的部分
填报企业外购软件作无形资产处理, 按财税〔2012〕27 号文件规定享受加速摊销政策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一)企业外购软件加速摊销 * 31 填报海南自由贸易港 企业新购置(含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按照税收规定采取缩短摊销年限或加速摊销方 法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二)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 (31.1+31.2) * 31.1 填报海南自由贸易港 企业新购置(含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按照税收规定采取缩短摊销年限或加速摊销方 法的有关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1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 * 31.2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
* 32 (三) 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 (32.1+32.2) * 32.1 1.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 * 32.2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 * 33 四、长期待摊费用(34+35+36+37+38) * * 34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 35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 36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 * 37 (四)开办费 * * 38 (五)其他 * * 39 五、油气勘探投资 * * 40 六、油气开发投资 * * 41 合计(1+18+21+33+39+40) 附列资料 填报企业按 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4 号规定,执行“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其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或者摊销不得 在税前扣除”政策的有关情况。本行不参与计算,仅用于统计享受全民所有制企业公 司制改制资产评估增值政策资产的有关情况,相关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调整情况在 第 1 行至第 40 行填报。 全民所有制改制资产评估增值政策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