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电脑端网上培训学习流程>>
1、培训年度:2010-2023年2、培训时间: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至2023年9月1日23时截止; 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开始,至2024年3月15日23时截止;3、会计继续教育收费标准:30元/人/年。学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报名。4、索取发票:支付成功后可申请电子/纸质发票。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其中公需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30,专业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60。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实际工作和自身情况需要,在相应级别的课程中选择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层级:1.初级课程。主要适用于在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或具有助理会计师(初级职称)的人员。2.中级课程。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或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的人员。3.高级课程。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无需再到财政、人社等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培训后,网校将继续教育信息上传至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会计人员在完成学习后7个工作日,登录“甘肃会计”(http://czt.gansu.gov.cn/czt/c107470/gansukuaijiwang.shtml)查询每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尚未完成甘肃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参加继续教育前,请先登录甘肃会计(http://czt.gansu.gov.cn/czt/c107470/gansukuaijiwang.shtml),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