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后,中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税制改革随之全面深化,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
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出:改革税制,稳定税负。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中提出:按照优化税制结构、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制度。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扩大征税范围。清理规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征环境保护税。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完善关税制度。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依法有据、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推行电子发票。降低增值税税负和流转税比重,清理规范涉企基金,清理不合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健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一些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2018年9月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提出了增值税、消费税和房地产税等10个税种的立法和修改税收征管法等规划。
这一时期深化税制改革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自2012年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逐步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其中,2016年全面推行此项试点;2017年废止了营业税暂行条例,修改了增值税暂行条例。此外,调整了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在消费税方面,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调整了部分税目、税率。在关税方面,进口关税的税率继续逐渐降低。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车辆购置税法,自2023年7月起施行。
完善所得税制:在企业所得税方面,2017年和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的个别条款。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陆续作出了关于部分重点行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规定;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扣除的规定;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的规定;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而且减征的范围不断扩大,等等。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内容是调整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标准,部分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征税,调整税前扣除和税率,完善征管方面的规定,自2023年起实施。此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陆续联合作出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等规定。
完善财产税制:逐步调整资源税的税目、税率。201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当年7月起实施,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扩大征税范围和从价计税方法的适用范围。2017年和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了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分别自2018年7月、2023年9月起施行。2023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资源税法,自2023年9月起施行。
此外,2016年、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分别自2018年1月、7月起施行。
至今,中国的税制有18个税种,即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和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等税种实现了法定。
【小结】通过上述改革,中国的税制进一步简化、规范,税负更加公平并有所减轻,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在促进经济持续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全面深化税制改革,不断完善税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合理调整宏观税负、优化税制结构和完善各个税种。在完善税种方面,近期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完善增值税制度,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负和征收环节,完善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社会保险费改税,等等。
【数说】 据初步统计,2018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900309亿元,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分别为183352亿元、156401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85.3%、17.4%,分别比2012年降低了0.5个、1.3个百分点。在税收收入中,货物和劳务税收入为79428亿元,占50.8%,比2012年降低了7个百分点;所得税收入为54837亿元,占35.1%,比2012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