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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1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5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链武,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高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闽灿坤(200512)、万泰生物(603392)、新宏泽(00283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倪至豪,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高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优利德(68862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辉达,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贝斯美(300796)和正帆科技(68859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链武、拟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倪至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辉达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0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2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7已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8已于2023年5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至时间(2023年6月 14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6月14日下午 16:00 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法事务部办公室(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060

电话:(86-756)8683888

传真:(86-756)8683111

联系人:何嘉雄

(二)会议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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