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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新契税法将正式实施,眼下多省市辟谣或调整契税的消息扎堆刷屏。
那么,苏州情况如何?契税会否调整?楼市君带来了一线消息。
官方回复:依然为3%
苏州契税维持不变
进入正题前,我们先了解下新契税法。
新契税法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将从暂行条例上升至法律。
截图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新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不过,这里只规定了一个契税税率区间,具体适用税率由各地决定。
因此才有了近期湖北全省契税税率由原来的4%下调到3%,江西契税税率统一为3%等调整契税的报道。
截图来源:网络
那么,江苏省情况怎样呢?
楼市君了解到:9月1日后,江苏仍维持现行具体适用税率,契税仍为3%,苏州也一样。
现行契税优惠仍适用
是否取消要等税务总局文件
有人可能会说,买房过程中不是按照3%缴纳契税的。
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个人购房其实一直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颁布的契税优惠政策来缴纳契税的。
截图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契税优惠政策具体为: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举个例子,在苏州买一套250万的房子,首套在90平以内,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即缴纳2.5万元的契税。
税务局工作人员向楼市君介绍,新契税法实施后,现行的购房契税优惠税率继续有效。
但之后是否会取消优惠,要等税务总局的文件。
小本本记好
6种情形可免征契税
伴随着新契税法的到来,大家缴纳契税也会有新变化。
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的;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决定对两种情形免征或减征契税:包括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
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