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个税政策在2018做了一次修改,其中也包括年终奖的计算方法,具体文件可以查看财税〔2018〕164号文件,里面很明确的指出全年一次性奖金(即我们一般通称的年终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参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从2023年1月1日起,我们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开始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文件里讲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是有两种计算方法的,即并入全年所得和不并入两种算法,那么我们具体应该并入计算呢还是不并入计算呢,接下来会细致讲解。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平均每月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30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5160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方法一:不并入综合所得,即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
该计算方法不用考虑月工资收入是多少钱,只看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具体计算方法是: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得到商数,用这个商数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先在月度税率表(即上图面的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把数据代入下面这个公式计算即可: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法二: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算
我们假设公司在1月份发放年终奖,那么年终奖+1月工资就是1月的总工资收入,然后将这个收入金额代入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月总收入(即年终奖+1月应发工资)-1月免税收入(可以忽略大多数没有这一项)-5000(起征点)-1月缴纳的五险一金-1月的专项附加扣除-1月的其他扣除,这里得出的结果参考月度税率表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个公式进行计算。这个方法按公式讲确实麻烦不好理解,下面我给大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再讲下,其实就是把年终奖当作1月的工资,按照1月工资计算个税的方法进行计算即可,因为我们每年不用交税的收入总额是有上限的,这种并入计算会让我们很快的把免交税的额度用完,甚至还会导致我们要缴纳的个税增多。
前面我们讲了在2023年12月31日前我们的年终奖可以选择并入计算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算,究竟该如何去选呢?稳妥的说选不并入最划算,但是如果每个月工资不用交个税或者缴纳的个税很低年终奖选择并入计算可能还会省一点,但如果是月收入比较高的则千万不要选择并入计算,因为选择并入计算就非常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