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某制造业企业薪酬制度

某制造业企业薪酬制度

3、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8条 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的,可提出书面查询申请,但在发薪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此项权利时,视为弃权。

第二章 岗位绩效工资的实施

第9条 岗位绩效工资是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年功工资、津贴补贴为补充的工资结构体系。

第10条 岗位工资是指根据《**公司任职资格评估体系》确定员工岗位级别之后确定的工资,是工资构成中的相对固定部分。

第11条 岗位工资的标准实行“一岗九薪”制,纵向体现岗位的价值,横向体现不同员工人力资本和年功贡献的价值(标准见附件1)。**公司薪酬体系按照岗位类别划分为:职务晋升序列通道、专业技术序列通道、管理专员序列通道、技师序列通道,各序列通道互有搭接和重叠。鼓励员工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并在薪酬方面充分认可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

第12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考核激励工资,其目的在于发挥员工的潜能,鼓励员工完成或超额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绩效工资包括月奖与年终奖。其中月奖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分配,由于考核为“不称职”而进入待岗的员工,待岗期间绩效工资为零。年终奖由**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公司经济效益等情况,经考核后确定。

第13条 年功工资是根据员工累计劳动因素进行工资分配的一种工资形式,是反映员工积累劳动的报酬。员工年功工资发放方案:截止每年10月15日在**公司服务期满一年的员工发放年功工资600元,满二年的员工发放年功工资1200元,满三年的员工发放年功工资1800元,以此类推,服务期大于等于10年的员工发放年功工资6000元。不满一年的不发,当年10月15日不再册的员工不发;

第14条 津贴补贴为本企业对员工从事额外的、特殊的劳动消耗所给予的补充性报酬。津贴补贴主要包括保密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贴以及特殊人才津贴等。

第三章 福利管理

第15条 公司依法为在职员工足额投保全部种类的法定社会保险以及福利,确保员工依法享有法定保险福利,员工享受的法定保险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

第16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可制定与自身发展相一致的自选福利及商业保险项目。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17条 员工薪酬的保密制度

为维护公司权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全体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责任。

第18条 薪酬管理的职责

1、人力资源部作为薪酬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执行,薪酬福利方案的设计,工资总额的控制,员工岗位级别的确定及审批,薪酬发放文件的编制,工资台账建立,;

2、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及说明材料,员工资质评定结果,作为薪酬发放以及员工晋升、晋级的主要依据。

第19条 薪酬发放时间的规定

1、每月14日公司统一向全体员工发放基本工资;每月26日公司统一向全体员工发放绩效奖金。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发放形式是由财务部通过银行将全部额度打入员工工资卡中。

2、新员工到岗当月的基本工资、离职员工离职当月的基本工资按工作天数发放,即:基本工资÷21.75×工作天数。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20条 员工岗位级别调整

1、主要依据:

1)岗位说明书;

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3)“任职资格评估体系”的考评结果;

4)人力资源部发布的相关管理制度。

2、工作流程:

1)公司各部门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任职资格评估体系判定标准组织开展本部门岗位级别确认工作,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以此为基础数据编制“本年度岗位级别调整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年度员工薪酬调整方案。

3)公示本年度员工岗位级别变化的员工名单;

4)人力资源部自每年二月实施。

第21条 本年度新入职员工的薪资调整:本年度上半年入职的员工可以参与下一年度的薪资调整;本年度下半年入职的员工,原则上不参与下一年度的薪酬调整。

第六章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22条 员工借调期间薪酬支付:经组织批准借调到政府机构(含国外、境外机构或分支机构)、安排到上级单位或成员单位挂职锻炼的,其间薪酬照发。

第23条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参加短期脱产培训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照发,凡属个人要求接受学历教育并脱产学习的,按事假处理。

第24条 员工长期待岗期间薪酬支付:员工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待岗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原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之和确定,超过一年的,按照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确定。

第25条 员工因本章所列条款等原因扣发薪酬后,月薪酬标准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七章 其他

第26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