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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国内外税收服务体系的认识与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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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国内外税收服务体系的认识与构想

对当前国内外税收服务体系的认识与构想 2009-02-03 21:17:07

税收服务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时,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探索和建立一套合理而又完善的税收服务体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尤其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税收服务研究,借鉴和学习世界新的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做到扬长补短、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税收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税收服务体系的特点

通过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务服务体系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出他们的税收服务体系比较健全与完善,公民纳税意识较高,征纳双方基本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其主要特点:

一是服务理念新。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纳税服务理念早在20世纪80年代已萌芽。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及知识经济的到来,东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继进入了政府管理改革的年代。欧美国家,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家掀起了“管理主义”(Management)或“新公共管理”(NPM:New Public Management)模式的政府改革热潮。“新公共管理”的特征是政府管理中引进商业管理技术和市场竞争机制,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改“官僚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以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由此带来的是税务管理,从“打击制约型”管理模式向“服务型”管理模式转变,纳税服务逐步建立,并成为税务工作的主流和重要内容。

二是服务意识强。在西方经济学界,许多税收专家极力主张税务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他们主张: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技术上的问题,以便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对纳税人提供生产经营方面的有益信息,以便提高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对纳税人提供税法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教育,以便纳税人更好地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税问题,提高遵从税收法律制度自觉性。他们的这些主张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用。如,美国实施了“为纳税人服务为治税宗旨”的管理策略,并将“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写进新的使命宣言,在税法内容中,维护纳税人权益的条款达70余条。

三是服务机制全。建立一套完善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早已成为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税收征管工作的成功经验之一。如,加拿大拥有以全方位服务为基础的自核自缴制度,为纳税人顺利、正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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