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经审查同意的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有效期为4年,期满前应申请办理到期换证。
办理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获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合格。
二、申请时间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在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换发新证。
三、申请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期换证申请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副本须有每年管理机关的年检记录);
(三)办公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不动产权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不动产权证明);
(四)相关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单位委托办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单位委托书。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到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换发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地址
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89号企业总部大楼D座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4号窗口。
咨询电话:0772-2673516
七、注意事项
申请到期换证除了需要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外,还需要特别留意年检,不按时年检会影响到期换证,还可能被撤销。
(一)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参加当年年检。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要求准备好材料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管理机关。
(三)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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