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文件2023年8月份到期。
依据政策:《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4.对新迁入南山区的工程建设领域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在南山区初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的工程建设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助。本条政策资助对象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等建筑行业的企业。
依据政策:《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5.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每家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依据政策:《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针对于前海合作区的奖励政策
【1】对前海合作区风投创投机构投资深圳市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被投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对管理企业按照投资金额的1%、单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对一家被投资企业获得多家创投机构投资的,则对多家管理企业按投资比例给予合计不超过50万元奖励,每家管理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被投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奖励。
政策依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给予12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一次性给予6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可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申请办公用房购置扶持及租金扶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前湾、桂湾、妈湾片区按照上一年度利润总额1200万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予以12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贡献奖励;年度利润总额20亿元以上的,予以2000万元贡献奖励:该资金由机构发放给核心团队成员,个人每年最高限额200万元。核心团队成员名单及分配方案由机构自主决定,并在申请扶持时报前海管理局备案。机构应当在获得扶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至个人。
政策依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
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第一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8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6日(截止至18:00)
第三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8月3日(截止至18:00)
第四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31日(截止至18:00)
第五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28日(截止至20:00)
三、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含人员人工得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且其他费用由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调整为2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率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所占比例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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