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2023重庆中级会计报名条件有哪些 怎么报名

2023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与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时间相关。报名最低条件对学历没要求。报名需要经过注册、填写信息、资格审核、选择考试信息、缴费的流程。

一、2023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 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 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4. 本通知所述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 105号)的规定,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两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者。

5. 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是指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中明确的具体会计工作。

6.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23年12月 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之前、之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7. 凡从事会计工作或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应按国家和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2023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方式及流程

1.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 报考人员应在重庆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时间内,选择以下两个途径之一报名:

(1)登录“重庆市财政局 ”公众信息网( http://czj.cq.gov.cn/),进入“重庆会计之家”栏目,依次点击“会计专业考试”、“考试报名”、“中级考试报名及退费”后,接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http://kzp.mof.gov.cn/),进入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4.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 10KB,像素大于等于 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如不按要求提供照片,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 报考人员应承诺所提供资料和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报考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将长期保存报考人员提供或上传的所有文档、资料,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有关权益,也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6. 确认报名信息正确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记录、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到报考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7.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缴费截止时间前,在报名系统内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状态。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不具有参考资格。

8. 在完成缴费前,报考人员如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网上自行修改;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如确需修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财政局政务服务大厅申请修改(地址:渝北区洪湖西路 1号 电话023-63216192)。

9. 报考人员对缴费或报名情况有异议的,须在报名及缴费时间截止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2023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入口

2023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审核时间是:2023年 6月 20日 9:00至 2023年 7月 10日上午 12:00。缴费时间:截至 2023年 7月 10日 24:00。报名入口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