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分为年报和季报,主要指标包括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以及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下面我们就对这些指标进行一一解释。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划重点
从业人员不仅包括在岗职工,还包括劳动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兼职人员、返聘人员、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等)。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 (月初人数+月末人数) / 2
2.1-本季平均人数是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指标,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计算公式为:
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2月平均人数+3月平均人数)/3
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6月平均人数)/6
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9月平均人数)/9
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12
划重点
平均人数一般不等于期末人数,一定要按照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得出,不能简单用期末人数代替。
(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划重点
工资总额为应发工资(包含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还包括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补贴,但工资总额不同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还包含了五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四)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划重点
平均工资在平台上会自动计算生成,不需要报表人手动计算,只要确保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无误即可得出正确的平均工资。
三、怎样报送劳动工资报表呢?
调查单位可以直接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的一套表企业登录入口和劳动工资非一套表调查单位登录入口报送数据。一套表单位必须自行网上直报,非一套表单位可自行网上直报,没有联网直报条件的非一套表调查单位可以报送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流程代录数据。
(一)网报地址
一套表单位:
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
非一套表单位:
http://219.235.129.83/lzdr/queryLoginInfo.do
(二)报表时间
报表期别 一套表单位 非一套表单位 开网时间 关网时间 开网时间 关网时间 一季报 3月27日0:00 4月8日12:00 3月20日0:00 4月8日12:00 二季报 6月27日0:00 7月7日12:00 6月20日0:00 7月7日12:00 三季报 9月27日0:00 10月9日12:00 9月20日0:00 10月9日12:00
注:四季度免报,2023年年报时间根据2023年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确定。
(编辑:信欣)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