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费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因此,企业发生的装修费用是否属于改建支出,您需要按照规定自行判断,判断不清的,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对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费支出,可视同长期待摊费用,自装修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分期平均摊销,摊销年限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不得低于3年。
固定资产装修支出的财税处理
相关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二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提示】从上述指南可以看出装修支出属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准则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装修支出的会计处理,但可根据上述内容分析何种情形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这里不容易解决的是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装修支出包括自有固定资产装修、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装修三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