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学校设立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各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处内编制12人,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主管4名。
审计处的业务包括:
一、按照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各单位及所属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1. 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2. 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和单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的情况;
3. 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5. 建设项目竣工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
6.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7. 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8. 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9. 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10. 国家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对学校所属独立法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近年来,审计处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创新港内涵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以及“十四五”规划具体内容,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高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和建言献策的能力,推动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更新日期: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