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台州市稳生产拓市场促消费助力“开门红、开门稳”的政策意见》(台政办函〔2023〕47号)等文件要求,为支持和鼓励项目加快开工和建设,尽早形成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台州湾新区范围内依法工商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相关事项
2023年一季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4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投资额以统计入库为准。申报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8日。
四、申报材料
1.台州湾新区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
2.纳税证明;
3.企业2023年1-3月固定资产投资证明;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各街道通知有关企业在2023年7月28日前经过街道(东部企业由经科局负责)初审盖章后,再通过台州政企通系统(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平台审核通过的企业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送至新区经科局507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坚志、沈奕帆,联系电话:88538571。
附件:台州湾新区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申报表.docx
台州湾新区经济科技局
台州湾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