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讯 (首席记者刘书成 通讯员 薛海洋报道)相信不少到餐厅、商场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的小伙伴都听到过这些话:发票系统正在升级!发票正巧用完了!团购的不能开发票!消费金额太少开不了!不开发票给你打折!怎么样,这些商家惯用的套路你是不是都中招过呢?
乌市国税税务干部为您支招,牢记这5种应对方法,到时候你就这么做:
套路一:不好意思,国税的发票系统正在升级,发票开不了。
税务干部:国税局和纳税人的发票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国税的发票系统升级不会影响到商家正常开票,而且,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端的发票系统是不需要进行升级的。所以,下次再碰到这样不走心的理由,请小伙伴们一定要“残忍”揭穿。
套路二:真不巧,发票刚好用完了。
税务干部:这个理由听起来真让人无法反驳,不过没关系,如果商家确实不能当场开具发票,小伙伴也不要轻易放弃,可以让其写明购物日期和未能拿到发票的原因、以及换取发票时间,并在字据上加盖商家公章。拿到纸质字据后,可以在约定时间内到商家换取发票。
套路三:团购、使用优惠券的情况不能开发票。
税务干部:团购、优惠券、代金券打折等是商家的促销方式,但按照规定,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以后再碰到这种情况,小伙伴们放心大胆地索要发票,商家有义务提供。
套路四:你消费的金额太少,没有达到开具发票的标准。
税务干部:发票开具不存在“起步价”一说。税法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商家不得拒开。因此,如果消费者提出需要开具发票,不管金额多少,商家都应该予以开具。
套路五:不开发票给你打折!这个可是终极套路啊!很多小伙伴往往就此“沦陷”,当然,不少小伙伴疑惑,平时也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发票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税务干部:其实,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很多小伙伴在消费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索要发票,结果在商品购买之后的维修退换时遇到许多障碍,或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正常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是税务部门监控的主要依据,消费者如若不索取发票,经营者可能就会趁机逃税,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最终也将给消费者造成各种有形的、无形的损失。“
这些防止被套路的招数,大家都记住了吗?如果日后再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拨打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电话:
新疆纳税服务热线:12366
天山区国税局: 0991-2961252 0991-2823015
沙区国税局: 0991-2961511 0991-2961516
水区国税局: 0991-2688011 0991-2688091
米东区国税局: 0991-2962236 0991-2962223
达坂城国税局: 0991-5851147 0991-5562151
乌鲁木齐县国税局:0991-2962562 0991-316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