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陈梦璇 南沙报道
《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下称《南沙方案》)赋予南沙三大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生产企业15%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一年来,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发挥实效?近日,广东海丝研究院(下称“海丝院”)推出《南沙方案》落地调研。首期调研发现,企业15%所得税提升了南沙的外来投资吸引力,加速创新型产业发展。报告也指出,南沙存在着税收优惠竞争力不突出、税收边界辐射力不明显、税收调控推动力不平衡、税收政策传播力不充分、产业空间承载力不充足等实施难点。
通过总结15%企业所得税已施行地区的经验借鉴,融合调研反馈建议,报告就南沙放大税收调控效能,推动南沙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扩大税惠覆盖面,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优惠产业目录涵盖8大类140条具体产业目录。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并在南沙开展实质性运营两条硬性条件。
对于上述要求,报告认为,应降低政策准入门槛,将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的指标要求降低至50%,并将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等从收入总额的计算中扣除。同时建议将“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覆盖广州南沙自贸区全域,发挥3个先行启动区和自贸区联动发展优势,并积极向上争取企业叠加享受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结合部分产业的投入回报周期长的特点适度延长政策执行期限,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