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财税服务推荐

精选优质财税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可靠的财税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零报税代理记账
零申报代理记账
报税做账算帐财务报表老会计做账
代理记账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工商营业执照年度年报年检公示
全国个体、企业、公司、合作社工商年审年报服务!
个体/10元/次 企业/20元/次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财税咨询服务
一对一专业财税咨询,解决企业财税难题,提供定制方案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财务分析服务
小规模个体报税0申报税务年报工商年报月报季报报税代理记账
咨询微信:lhy_happyday
立即咨询专业财税顾问
微信号: lhy_happyday
会计从业9年,管理多家个体工商、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等企业的财务、税务等相关工作!。
扫码或搜索添加微信,备注"财税咨询"获取专属优惠
知方号 知方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现行增值税税率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标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建办标函〔2023〕193号 来  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6日 标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建办标函〔2023〕193号 来       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9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9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