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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天津 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3]30号)文件精神,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现就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关系在上海的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包括:(1)2023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3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70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4)在2023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5)地方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市注协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并在网站予以公告。

二、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为核实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专职执业和职业胜任能力等情况。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材料包括会费缴纳、继续教育、社保等,以及反映注册会计师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的相关材料。

三、年检方式

2023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依托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年检系统),采用网上检查方式进行。注册会计师可登录中注协年检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检申请,按照要求上传相关年检材料。具体操作详见系统首页的“年检系统操作指南”,扫描中注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并关注可以进行密码找回(先绑定公众号)和年检提请。

四、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23年6月1日—6月30日(时间安排可视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再做动态调整)

五、年检程序及上报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以个人身份登陆中注协年检系统提请年检,登录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信息→提请年检→确认提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注册会计师操作说明》(附件1);

2023年12月31日之后转所的注册会计师需回原事务所进行年检,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将公告在2023年12月31日前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

1.事务所登陆中注协年检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对注册会计师已提请、注册会计师待提请等事项进行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完善事务所信息→提请注协审核/代提交年检审核→上传材料(支持上传的材料类型为pdf、jpg、png、xsl,大小限制为10MB)→确认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任职资格检查子系统会计师事务所操作说明》(附件2)。

2.事务所在年检系统中上报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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