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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方案范本怎么写>

余姚市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

宁波市审计局:

你局出具的审计报告(甬审财报〔2023〕14号)审计结果文书我市收悉。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审计整改,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精准落实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要求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和现象再次发生,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际成效。审计报告要求我市整改问题共17个,已整改10个,部分整改7个;提出审计建议4条,已采纳4条。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已整改问题

1.关于“大型论坛服务采购不规范”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鉴于该峰会将长期落户余姚,今后,我市将切实加强管理,按规范程序做好大型论坛服务的采购工作,并根据采购要求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杜绝不规范现象产生。2023年未举办峰会,2023年正按规范要求准备政府采购前期工作。

2.关于“公务卡报销监管不到位,存在开票单位与POS机商户不一致现象”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余姚市财政局已下发《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余财支〔2023〕37号),督促预算单位加强公务卡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卡。近期余姚市财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预算单位规范使用公务卡。

3.关于“‘亩均论英雄’补助未按政策规定执行”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余姚市亩均办下发了《余姚市工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余亩均办〔2023〕1号),进一步完善了综合评价机制,加强了评价结果应用,并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落实执行好财税、电价、排污等各种差别化政策,并按季度将实施情况报送市亩均办。下一步,余姚市亩均办将在评价结果出台后及时下发到各成员单位,并督促其严格执行评价结果应用,按规定进行补助。

4.关于“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总预算”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余姚市财政局已于2023年11月12日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相关资料已提供给审计组。

5.关于“代管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余姚市财政局已于2023年度将代管资金专户纳入财政信息管理系统。

6.关于“矿山治理资金未按规定‘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一是已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马渚镇和阳明街道已于2023年3月19日分别将废弃矿山石料拍卖收入257万元、543.91万元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缴入国库。二是马渚镇青山废弃矿山施工单位已停止石料深加工。今后相关单位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废弃矿山石料。

7.关于“国有企业房产转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了与余姚市名邑建设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直接 与余姚市机关事务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8.关于“漏征漏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告知书漏发的2家建设单位宁波天瑞电器有限公司和大隐镇云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补发告知书,已分别缴纳配套费41.67万元和14.7万元。未按告知书缴纳配套费的2家建设单位,余姚市昕欣电器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规划许可证,应缴纳配套费26.72万元,浙江山水绿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1日取得规划许可证,应缴纳配套费24.01万元,但两家企业因自身原因一直未进行施工,现规划许可证已自行失效,相关部门将在两家企业重新取得规划许可证后督促企业及时缴纳城市市政设施配套费。另外,余姚市财政局已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浙江天博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余姚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系统”,已签订采购合同,约定2023年5月底前完成软件交付,届时将实现配套费征收信息化,杜绝漏开告知书、漏征配套费等现象发生。

9.关于“预算安排和部门预算执行未有效衔接”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精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力争在三十日内分解下达;未明确项目的预拨资金与宁波市局业务处室做好对接,尽快按具体分配方案下达资金,及时拨付。对年初未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本级待分配项目,督促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分配方案,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健全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按一定比例调减预算指标,收回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

10.关于“未及时清理已纳入统一治理的矿山治理备用金”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余姚市资规局对治理备用金进行全面梳理,余姚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任务治理的41处废弃矿山中10个矿点留存治理备用金2510.73万元。目前,各属地乡镇(街道)正在实施上述相关废弃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部分已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中3处已经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的矿山(涉及金额819.15万元),正按相关文件要求着手办理治理备用金处置工作,下一步将根据乡镇(街道)对矿山治理方式和治理成效,按规定处置治理备用金。

(二)部分整改

1.关于“余姚机器人智谷小镇部分建设项目推进迟缓”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机器人智谷小镇中由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实施项目未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小镇客厅长三角千人创业中心项目,于2018年3月26日开工,因该项目用地内河道及村道改道引起周边村民群体性信访,并提出整个下钱自然村拆迁要求,因此该项目于2018年5月18日被迫停工。目前进展:余姚市人民法院已下达判决书,施工单位不服,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还在诉讼中。下步我市将积极与法院沟通对接,争取早日开工。

二是上钱下钱路工程项目建设涉及房屋拆迁及苗木处理,而三七市镇二六市村紧邻宁波江北,余姚与宁波的拆迁补偿差异导致政策处理推进较慢。目前进展,该项目于2023年完成施工图设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相关政策问题,2023年7月21日进场施工,2023年1月18日完工已竣工验收合格。

三是庆丰路工程,总投资11235万元的庆丰路(浦宁路至江北界段),原计划2023年底开工。但余姚机器人小镇控规中的庆丰路与江北慈城控规中的庆丰路在无缝对接上尚存在8.1米的差距(江北庆丰路比余姚庆丰路往北偏8.1米)。目前进展,余姚段道路方案调整,根据现状实际情况,调整后道路在江北交界处线形错开约5米,在江北已出让地块处错开约3米,与北侧现状输油管道距离大于5米。控规调整,现已对接相关部门对该处控规进行调整。下一步待控规调整后,尽快与江北对接,加快设计及开工。

2.关于“余姚模客小镇引进项目投产进度慢”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园区(街道)拟从两方面着手进行整改:

一是推进余姚国际模具城项目盘活工作。余姚国际模具城项目系模客小镇核心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迫停工以来,余姚工业园区积极推动项目复工,聘请上海和浙江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破产管理团队,制定完成了《余姚世模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方案》,成立了余姚世模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进入预重整程序。下阶段,我们将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为项目复工争取增量启动资金。

二是做好小镇投资项目的挖掘推进和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挖掘推进,2023年以来增加项目16个,其中2023年新完成投资1.9亿元,2023年预计全年完成投资额约3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总投资约10亿元的德昌电机·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已落地。总投资额约为10亿元的5个项目已达成落户意向;总投资约6.5亿元的1个项目正在抓紧选址,下步将积极推进项目落地。

3.关于“储备地块地上建筑物政策处理不及时”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已多次与企业商谈补偿政策,但企业要求按拆迁政策处理,处理价格超过我市现行收储价格。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企业协商补偿政策,如果仍协商无果,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4.关于“储备土地临时使用不规范”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市政府指定由市国资办牵头做好整改工作。2023年2月9日,市国资办召集商务局、综合执法局和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就该地块收回进行了协商,制定了处理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头落实,目前租赁协议解除、经营户清退安置等各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截止3月底,已清退场内经营户5户,收回外围店铺3间,清理各类仓库10间。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处理方案,加大清退力度。

5.关于“市属国企实施的公益类项目资金平衡方案不完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2023-2023年余姚市财政局从土地出让金中拨付给宁波舜通集团公司15亿元,用于该公司公益性项目补偿和偿还隐性债务。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情况,拟将部分经营性资产注入到包括宁波舜通集团公司在内的国有企业,用于公益性项目资金平衡。另外,拟将我市海涂用地约200亩注入到宁波舜通集团公司,尽快收回土地,同时各相关单位将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签订临时土地使用合同,

6.关于“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针对工信产业基金存在的冷杉精密、恒河动力尚未完成股权登记问题,余姚第一时间督促基金管理方加强管理,和冷杉精密、恒河动力加强对接。

一是工业产业基金——易津紫台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投资冷杉精密424.57万元人民币,股权占比为4.62%,因离婚诉讼案、股东纠纷形成法律诉讼等原因,尚未完成股权登记。自2023年3月起,我们已督促易津紫台处理股权变更问题,易津紫台也多次向冷杉精密及中国软银发出督促函、协调函,希望暂时搁置双方矛盾配合完成既定股权工商登记。冷杉精密复函对于易津紫台持有股权份额进行了确认,并表示将尽快完成股权登记事宜。目前,经基金管理方多次调解,冷杉精密已开启新一轮融资,通过引进苏州国发投资、苏州顺融投资等新投资方,收购中国软银持有股权份额,完成中国软银股权退出,并顺利完成股权工商登记。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基金管理方积极协调各方,大力促成此轮融资,力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冷杉精密的股权工商登记工作。

二是工业产业基金——易津紫台投资恒河动力2940万元(包含2500万元增资款,以及440万元转让款),股权占比为16.67%,并第一时间完成了工商股权登记。因环保政策原因,恒河动力已启动公司清算程序,易津紫台于2023年5月收回1680万元投资款,待130亩土地处置完毕后收回剩余投资款。目前,经过恒河动力和易津紫台多方努力,130亩土地处置工作已经完成,1248万元土地款已经退回至恒河动力账户,根据约定,易津紫台预计可收到土地款退出款770万元。同时,易津紫台亦在推进股权出让方退回440万元股权转让款。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基金管理方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收回剩余投资款、完成股权退出。

7.关于“事业单位中介职能脱钩推进慢”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目前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正在启动中,实行机构编制萎缩化管理,初步设想撤销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事业单位建制,改制成国有企业,原有事业编制人员转入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下属事业单位,预计该项工作将在2023年6月前完成。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工作专班进行专题研究和责任分解。提出的4条建议,全数予以采纳。为落实建议内容,我市采取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工作

科学、精细编制预算,提高年初预算执行率。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使用,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对年度内执行率低难以支出的预算,调整使用方向或收回财政,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项目。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规范财政专户资金使用,并纳入财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按非税目录征收,完善非税统一征管信息系统建设,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加强财政内控建设,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

(二)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管

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管理,对闲置资产加强调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对出租资产严格按公开方式公开出租。并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拟重新修订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对现有的储备土地加快盘活出让,暂不能出让的,规范管理。按矿山总体规划,做好已开发矿山的治理,切实按上级规定和我市的政策要求,加强矿山出让和治理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要求做好石料的统筹利用。

(三)进一步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着力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将经营性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做大国有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承担公益性项目补偿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对项目、企业的服务,努力打造余姚为创业、投资的良好目的地。持续做好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化开放度,推进中介类事业单位脱钩改革。

以上是我市对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感谢市审计组对我市财政管理等工作所作的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我们也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和资产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余姚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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