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不发产假工资,待生育津贴收到后直接支付给员工:
(1)在计提工资时,休产假人员的社保、公积金需要计提:
借:制造费用-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缴纳社保、公积金时,代缴个人应负担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3)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4)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小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后冲抵人工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实际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时,冲减人工成本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介绍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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