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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红:“以数治税”<税收征管的概念和特点>

李旭红:“以数治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规划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改革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新时代我国税收治理的第三次变革。

“以人民为中心”——纳税缴费便利迈上新台阶。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是国家治理的根本所在。如何提高纳税缴费便利性从而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是税收征管的重要问题。开具发票是涉税业务办理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意见》提出,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3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发票电子化可助益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进而活跃经济。在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一户式”及“一人式”的税收数据管理方式,使税务机关得以归集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每一个纳税人缴费人的全部税费信息,从而为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精细的税费服务创造了前提条件。《意见》提出,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这将在“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我国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迈上又一个新的台阶。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柔性执法体现温度。此次深化征管改革重要的进步之一在于优化执法方式。《意见》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其中包含多方面含义,一是执法方式的科学性,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主要通过后台跟踪实现风险的识别及管控,做到全过程强智控;二是无风险不打扰,《意见》提出要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建立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正确引导纳税人的行为,激励纳税人通过提高纳税信用等级,主动遵从,降低风险;三是创新“柔性执法”理念,建立良好执法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意见》要求在税收执法方面研究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这一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的税收执法原则,充分考虑到税收不确定性方面的客观事实,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该政策将促进企业及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利于优化税企关系,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主动遵从,做到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彰显执法的温度。

“推进直达快享”——税费优惠降低负担。“十三五”时期的减税降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十四五”时期减税降费重在提质升级,2023年预计新增减税规模达到5500亿元,其中重点惠及创新领域及小微企业。此次深化征管改革,在机制上大力推进税费优惠的直达快享制度,将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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