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分录:
一、将要处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二、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
三、处置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注:由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时不得税前扣除,所以固定资产报废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税务处理,即依法进行纳税调减。
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融资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处理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所得税方面,现在对于财产损失不再实行审批或者备案制度,而是由纳税人依法税法规定直接申报即可,同时需要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