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79号)要求(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通知》第三点“培育条件”的中小企业。主导产品应聚焦《通知》明确的重点领域,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择优向我厅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三、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网上填报,按照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线上填报材料一致。
四、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3〕79号)
2.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2日
(联系人:周明,电话:020-83133347)
便函〔2023〕1102 号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