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关于调整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南京考生认真阅读!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3〕25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8月举行,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南京考区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1日至8月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8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 准考证打印
2023年7月25日至7月31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三、 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9月1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9月30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各区财政局负责汇总并上报,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由各区财政局反馈给考生。
四、 延期、退费
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或延期考试。申请延期考试的考生,可免费参加下一年度考试。
2023年6月27日至7月5日,申请延期、退费的考生可登录http://kjexam.jsczt.cn/进行登记。
五、 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满足“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体温检测低于37.3度以及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内应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考生须及时关注并遵守南京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南京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情况,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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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考试时间等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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