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钢铁(集团)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原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武钢总部及所属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广西钢铁公司、昆钢公司)等9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武钢成立于1958年,主要从事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等,2016年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武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40家、参股公司97家;资产总额1765.67亿元,负债总额1195.02亿元,所有者权益570.65亿元,资产负债率67.68%;当年营业总收入773.41亿元,利润总额-3.72亿元,净利润-9.1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9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5.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武钢认真落实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重组部署,完成了重组方案设计、上市公司换股合并等工作;坚持“一厂一策”和“一人一策”原则,推进落实“去产能”任务和职工安置分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内控流程,规范党委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逐步规范经营管理活动。审计也发现,武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6年,武钢总部将应在当年确认的长期租船合同损失调减2015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多计利润6.28亿元。
2.2016年,所属广西钢铁公司等3家企业关联方及交易披露不完整,涉及金额10.47亿元。
3.至审计时,所属一家企业长期未将机旁库备件纳入存货管理,形成账外资产4.65亿元。
4.2016年,所属广西钢铁公司防城港项目多计提借款利息,虚增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446.25万元。
5.2016年,所属冷轧厂将应由职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列入管理费用,少计利润78.85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2016年,武钢未经集体决策,将对所属一家公司的48亿元股权投资转为委托贷款。
2.2010年,武钢未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参与一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至2016年底浮亏2.23亿元。
3.2016年,武钢未经集体决策购买理财产品28亿元。
4.2014年,所属昆钢公司未经审批,发行20亿元企业债券用于偿还贷款。
5.2015年至2016年,所属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废钢采购未执行集中采购内部规定,涉及金额3.43亿元,其中2016年1.21亿元。
6.所属昆钢公司、山东省武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帮助外部企业获取银行融资。至审计时,两家公司已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91亿元,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追回相关款项。
7.2010年,武钢违规代合作投资项目的参股股东出资,且超股比承担运营费用,涉及金额2.7亿元。
8.2012年至2014年,所属武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明知客户货款已违约或抵押物不合规的情况下,仍继续供货和承接工程,造成2.26亿元应收账款难以收回。
9.2015年至2016年,武钢未经集体决策,为参股企业2.13亿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至审计时该项目已暂停开发。
10.2013年6月至审计时,武钢无偿将医疗设备等资产提供给合资单位使用,涉及账面价值9427.53万元;至审计时,武钢无偿将11处房产提供给外部单位使用,涉及面积5848平方米。
11.2010年,武钢未经董事会批准支付咨询费8740.62万元。
12.2015年至2016年,所属营销中心发放合同工工资5709万元,未纳入核定工资总额统计管理。
13.2016年,所属广西钢铁公司实施的防城港基地 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999.8万元。
14.至审计时,所属武汉钢铁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购买的26台通勤车闲置超过2年,涉及金额1157万元。
15.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一家企业违规将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纳入供应商目录范围,并签订合同金额769.74万元。
16.2013年至2014年,所属广西钢铁公司未按规定没收两家自愿放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160万元。
17.至审计时,所属武钢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资源集团)等3家单位无偿借用参股或改制单位8台车辆。
18.至2016年12月,武钢年金理事会及其成员未按规定改选,也未向委托人和监管部门提交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等报告。
19.2015年,所属武钢资源集团因一个矿业权及部分矿业权点的资源量未完全探明且后期维护费用高等,未经集团批准即予以放弃。
20.至审计时,所属昆钢公司一个已投产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1.2015年,武钢未按规定完成降低综合能耗目标,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12年增加5.56%。
22.2016年,武钢未按要求完成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工作。
23.至2016年底,武钢总部及所属5家企业的6个信息系统未按规定备案,一家所属企业财务软件数据接口不符合国家标准。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5年至2016年,武钢总部及所属武钢资源集团等两家企业报销接待费用未附明细清单,涉及金额460.33万元,其中2016年125.72万元。
2.2013年至2016年,所属平顶山市平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购买高档礼品等230.5万元。
3.2016年,所属武汉钢铁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名管理人员未在岗上班却领取工资6.51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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