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真实反映经济业务,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就不需要发票。
1、仅仅是反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
可以使用收据、借款单以及合同、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比如预收定金、支付欠款、资金拆借等。
2、发生的业务属于非税经济业务
比如企业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还未履约就有一方违约,最后法院裁定或判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此时由于还未涉及到应税,故支付违约金就不涉及发票。但是,双方可以依据法律文书、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
实务中,类似这种情况的很多。
3、特殊部门使用的特殊票据
所谓特殊票据就是除税务发票以外,国家或税法认可使用的票据。具体包括有政府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军队与武警使用的收据、医院与学校等使用的收据、银行收费凭据、邮政部门收费凭据、铁路收费凭据(含火车票)、航空公司收费凭据(含机票)等等。
这些特殊票据在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并且大多数也是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因此,这些特殊票据,虽然不是税务发票,但是实务中可以起到发票相同作用,多数都能在税前进行扣除。
4、企业内部的凭据
企业内部按照规范财务管理产生的内部凭据,是会计做账时候的重要凭据。
比如,按规定制作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可以作为会计上计提折旧会计分录的依据;原辅材料的领料单,是作为企业生产成本核算最重要的依据,也是会计上做“生产成本”等科目会计分录凭据之一。
企业的工资和奖金、补贴等发放资料,是会计上处理“应付职工薪酬”最主要的依据。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对外投资的决议,是会计上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的依据;涉及股东分红,当然也需要这样的诀议。
所有涉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盘盈盘亏处理等,企业内部按照内控程序产生的资料,都是这些会计业务或会计分录必须的依据。
企业内部的凭据根据企业的规模与管理方式不同,可能不尽相同。
三、是不是只有正式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从未规定必须要正式发票才能税前扣除。涉及税前扣除的规定很多,但是规定必须要有正式发票才能税前扣除的,涉及的货物或劳务多数情况下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比如,成本耗用的存货要能得到税前扣除,外购的应该有正式发票;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果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就必须要正式发票。如果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不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的,应该是不需要正式发票的。
四、所有的报销凭证是不是必须要有老板的签字?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要看企业的规模、组织形式、内控要求等。
在大中型企业,一般管理规范或进行预算管理,企业有比较规范的分级授权制度等,财务报销等一般会按照分级授权制度进行办理,不可能也不应该所有的财务报销都由“老板”签字;同时,在管理规范的企业,一般还会分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二者签批程序也是不同的。
而在很多小型私营企业,老板出于对企业的把控,更加喜欢强调在企业内部执行他的“一支笔”——没有老板的签字,一律不能报销。这也是很多人产生误区的原因之一。
今天给大家讲解了实际工作做账中的一个方面的问题,当然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这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对于初入职场的小伙伴想学习跟多实操做账知识,以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需要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到一个新的台阶,那就需要全面学习实操做账课程了,公众号:返利时刻 上面有50G的完整实操做账课程,需要的可以去那里获取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