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该公司财务人员与税务机关反复周旋企图蒙混过关,但北京税务稽查部门突击询问,周密取证,详细比对,紧盯冒用信息违法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违法行为最终供认不讳。
经查实,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同学为某高校老师,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一份“校企合作协议”,约定选派该校大学生到该公司实习,老师向公司提供学生的姓名和身份信息,但学生并未真正参与实习工作。
该公司为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2017年至2023年1月间利用掌握的这些信息虚假申报292条,虚列人员成本45.26万元,偷税11.25万元,另外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少缴税款26.47万元,税务机关将对涉案企业作出进一步处罚。
河北:税警联手查处冒用信息案
在河北,税警双方协同作战,快速查处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案,查补税款12.35万元。
经查实,涉案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为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虚列人员成本20余万元,偷税5万元,另外发现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少缴税款7.35万元。目前,涉及泄露学生个人身份信息的蔡某,已被所在学校和公安机关处理,税务机关也将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作出进一步处罚。
宁波:查实3企业冒用779人信息
近日,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查办了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及77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用。
今年4月宁波市税务部门发现,宁波市H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波Z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C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相关异议申诉平台中存在高达2万余条身份冒用异议申诉记录,涉及申诉举报人4328人。
专案组查实发现,3家公司共同的实际经营人之一耿某,其孩子在C市某学校期间因参与统一购买火车票、组织报名普通话考试等工作而掌握了大量学生身份信息,耿某发现孩子电脑信息后将其拷贝给公司另一名实际经营人叶某。叶某利用这批身份信息,通过3家企业冒用的个人信息涉及大学生779名,虚假申报记录6.2万多条,虚假申报个人收入共计1962万元,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92万元。
税务部门同时发现,叶某等人不仅逃避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还在没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劳务发票,涉嫌虚开金额3.6亿元,涉及浙江、上海等7个省市的企业188户。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叶某等人抓捕归案。
深圳:黑中介售卖在校学生信息
深圳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冒用申诉风险线索,对深圳市某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突击检查,查实该企业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冒用129条个人身份信息,虚增管理费用并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而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偷税事实。
经查实发现,该企业于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通过黑中介购买了一批西安某大学在校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列入公司员工名单,实际上既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实际发放工资,已造成偷税12.73万元。目前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中。
关于偷税、逃税惩罚性规定
-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给大家提个醒
对此51酱也想给各位老板、HR提个醒,不要虚增人力,不要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企业按实际员工薪资据实申报个税,老老实实交税,才是真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冒用他人信息虚增工资成本偷逃税款,否则将可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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