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保证科研人员充分享受国家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结合之前办理情况,现将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及免税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经过技术认定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申请免增值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不能免税。
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所需材料
1. 合同原件2-3份(加盖骑缝章)
2. 财务进账单(加盖财务章)
3.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仅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交,技术开发合同无需提交此项)
三、技术合同免税办理流程
1.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自然人登录-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入口-登录身份(长春工业大学)-卖方合同登记-境内合同申请,录入相应合同信息,上传合同扫描件(涉密合同除外),完成网上提交。办件人账号每学院一个,由学院科研院长负责注册及管理。
2.携带纸质材料1-3到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相关事宜。
3.携带合同原件1份、技术合同登记证明1份、财务进账单、横向科研经费使用预算表3份、课题组成员名单2份到学校科研处1354室办理立项手续。
四、技术合同登记地点
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科技厅科研园2号楼,孙伯贻
吉林省科技大市场:长春市盛北大街与光机路交汇北湖科技园,贺丽,0431-81165166
五、注意事项
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登记认定后,请留存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扫描件,以备税收优惠时使用。
校内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431-85716280。
科学研究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