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 陈加兴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经过多年来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及时转型,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增加企业价值发挥更大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服务的水平较低
审计项目安排、审计内容重点未体现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审计需要,得不到被审计单位认同,在保证企业实现发展目标和增加价值方面,未能发挥审计优势。审计所涉猎的领域较狭窄,审计的单位、内容、环节存在盲区,审计覆盖面较低。如:部分企业内部审计未开展并购企业前期调查、资产负债审计、盈利能力分析、并购合同审计、并购后运营管理情况审计;部分企业未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开展执行情况审计,不能及时发现执行偏差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部分企业未围绕企业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工程项目)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效益,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开展审计监督活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二)审计职能作用未有效发挥
1、审计的确认服务职能未全面发挥。部分企业在传统财务审计中,过于偏重于各项收支及资金活动的流程是否得到执行,忽视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合理有效等实质内容。在采购、销售、合同、生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等重要业务循环专项审计中,一般偏重于流程执行情况,忽视风险和效益的分析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部分企业目前只停留在年终对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动态过程缺乏日常审计措施和分析评价,对于制定和实施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合规有效、管理层是否廉洁从业等重要经济责任审计指标和内容尚未涉及。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风险和内控问题及其他问题线索(如:与部门及基层工作交流、对基层解疑答惑和业务咨询中暴露的线索等),未能及时展开调查,并及时纠正处理。部分企业风险管理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尚未系统开展,出具内控自评报告流于形式。部分企业主体审计工作还停留在“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的事后审计阶段,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较少,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审计咨询服务职能尚未实质开发。部分企业内审工作处于初级阶段,未通过发挥咨询服务职能,在改进组织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提高组织运作效率方面提供建议。
(三)审计质量较低,质量管控能力较弱
部分企业内审部门对于可能影响客观性和审计质量的事项不能及时向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报告,或者及时停止相关作业,未实行审计质量现场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分级复核范围和责任不明确,未进行审计质量的内部考核与评价,未进行审计报告使用效果评估。审计方法落后,一般采用经验判断抽样审计,未运用统计抽样法,无法根据样本结果评价总体;较少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因素分析和原因分析不够。部分企业未开发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影响审计科学性、系统性及效率。部分企业未建立年度审计计划管理和考核制度,缺乏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效果评价,项目审计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四)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基础较差,审计处理不到位
部分企业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欠缺。有些重要的同类问题只取得部分证据,而大量非重要性问题取证量过大,造成审计资源浪费。部分企业不能在现场取得主要数据和证据,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往往依靠事后整理、补充大量数据。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简单,没有问题描述、定性依据、处理依据及处理建议,不能满足三级复核和撰写审计报告的需要。部分企业三级复核中各级复核的内容、重点、目标不明确,造成重复劳动,效率低下。部分企业审计报告的重点不突出,大多数问题不从实质性问题的角度描述,主要还停留在程序执行层次,避重就轻。部分企业处理、处罚意见不到位:部分企业审计报告缺乏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缺乏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部分企业未单独安排后续审计,一般作为下次审计的内容。部分企业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配套,为纳入考核内容,涉及企业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内容往往得不到贯彻执行。
二、原因分析
(一)审计人员观念、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
部分内审人员审计观念未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停留在传统常规审计阶段,没有根据内部审计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需要及时提出和实施新的审计发展战略,没有在传统审计确认服务(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积极变革,向咨询服务职能转变。为改进和完善企业治理,促进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价值服务的观念没有树立起来。审计的计划、规划缺乏战略眼光和大思路、大思维,审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缺乏可行的措施、办法,具体工作中缺乏行动力、执行力,力度较弱。
(二)审计组织体系建设与人员配备存在不足
部分企业未尚未形成健全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审计人员数量及专业胜任能力存在不足,难以进行合理分工,难以完成计划和方案确定的任务。部分企业未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部分企业未根据审计人员层级和职业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后续教育内容。部分企业未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人员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
(三)工作关系及沟通不顺畅
部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与治理层或最高管理层的沟通较差,未积极主动地与领导层进行沟通,造成不能充分理解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关注的领域,不能充分满足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信息需求。部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未能参加由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举行的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治理程序等有关的会议,难以了解重要经济活动决策、运行、管理情况,造成审计工作被动。部分企业未能及时向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的新趋势和经验,并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部分企业未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或内部控制提供咨询意见。部分企业与相关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沟通不足。
(四)内、外审关系不协调
部分企业未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机制,除工程结算审计外,多数内部审计项目未充分利用外部审计成果,未进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
三、改进建议
(一)完善组织体系,充实审计人员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体系。企业建立总公司审计中心,子企业(包括控股子企业)审计部。审计中心主要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执行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保证净资产保值增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内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重要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对所属单位审计部的工作实施领导,统一下达审计计划,对计划完成情况及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协调外部审计,评价外部审计质量。所属单位审计部主要负责本单位财务审计、专项审计、内控评价等工作。与此同时,财务部、企管部、人力资源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内控和风险管理监督、人力资源监督,保证各方面工作有效性,为内部审计奠定良好基础。内审部门对以上业务部门的监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业务监督不尽职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及其最新变化,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企业流程再造过程中的作用及其最新发展,内部审计章程拟订,审计关系处理与协调,审计管理案例,组织文化与政策,以及开展咨询服务业务的有关理论和实务等。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学习和研究内部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经济管理理论,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制定,审计评价标准解读和选择,审计报告撰写与提出,审计案例分析,审计助理人员监督和指导,人际关系沟通等。审计助理人员应当学习和研究内部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审计基本理论与技术方法,计算机基础知识,逻辑推理,相关人际关系沟通等。
三是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业绩考核与激励制度。根据确定的考核指标体系,量化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考核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考核标准确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据以考察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转变观念,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企业战略和目标开展审计工作
一是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安排审计工作。制定审计计划和开展审计工作要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审计重点内容是:企业发展战略实施情况,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工程项目)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效益,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效益性情况,净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各级管理者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和反舞弊情况。通过重点内容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覆盖主要业务循环和流程,从企业治理、企业文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及时纠正,优化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实现企业目标,增加企业价值。
二是转变审计观念,紧跟企业发展的步伐,拓展审计服务领域。在传统审计确认服务(监督)的基础上,积极变革,向咨询服务职能转变,逐步开展评估服务、协调服务、补救服务等咨询服务活动,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为改进和完善企业治理,促进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价值提供审计服务。
三是抓好日常监督。日常审计监督工作中,以及平时与企业内部各部门、单位交流,答疑解惑,提供业务咨询时,及时捕捉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如内控制度不健全、不一致、不合理、未执行等),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三)改进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审计质量管理的核心是确保审计活动实现审计目标,及时纠正偏离审计目标的倾向。
一是提高实际工作的执行力。在审计宏观管理中,要通过制定审计计划、进行日常调度和检查、设置审计指标及制定任务、工作考核等手段,驾驭全局,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实现审计计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在审计项目微观管理中,要通过调度会、分析会、督导检查、三级复核、项目质量考核评估等手段,确保实现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
二是实行审计质量现场监督指导,对审计项目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审计活动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及时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改进,促进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是保持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对于可能影响独立性、客观性和审计质量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报告,研究解决办法。
四是改进审计方法,灵活运用统计抽样法、分析性复核方法(如简易比较法、比率分析法、结构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回归分析法以及其他技术方法),积极开发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提高审计科学性、系统性及效率。
五是审计项目应紧紧围绕审计目标开展工作。如财务审计应围绕资产负债损益及有关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合理有效展开,发现问题后,通过追溯流程,确定责任环节和责任人,找出原因,以明确责任,进行处理。
六是保证现场审计时间。根据审计项目工作量大小及审计资源情况,合理安排审计时间,确保现场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审计取证工作。根据查出问题的性质和重要性程度确定审计证据的类型和数量,确保审计证据充分、适当,不缺不滥。审计底稿、审计取证内容规范。
七是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以及企业审计制度和三级复核制度开展审计工作,明确各级复核的主要内容、重点和责任,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复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八是审计报告应内容规范、重点突出,处理、处罚意见明确,审计决定执行到位。审计报告主要应揭示审计发现的主要的实质性问题,即与审计方案中确定的审计目标有关的问题,并应提出相应的定性依据和处理依据,提出明确的处理处罚建议,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改进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审计决定一经下达,应严格执行,做到有规可依,违规必纠,违规必惩。
(四)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内部联系沟通
拓宽沟通渠道,提升沟通能力,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