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营经济受益最大,前4月北京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3.9亿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陈雪柠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及相关政策,北京市落实情况如何?
在6月2日召开的“北京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鑫介绍,今年1至4月,本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3.9亿元,其中,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受益最大,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102亿元,占比近6成。
田鑫介绍,年初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相关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二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至100%,并将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三是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是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五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六是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今年1至4月,本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3.9亿元,其中,两批延续和优化的税费政策优惠132亿元,其他如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政策优惠41.9亿元,有力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
分政策看,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8.6亿元,惠及17.5万户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12.2亿元,惠及15.2万户纳税人;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21.2亿元,惠及10.5万户纳税人;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44.1亿元,惠及72.1万户缴费人。
分经济类型看,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受益最大,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102亿元,占比近6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