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
办理依据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3年)》(财会〔2010〕1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领军人才,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有关规定,财政部不定期组织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训,各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有关工作分工:本市企业类、行政事业类高级会计人才选拔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注册会计师类高级会计人才选拔工作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学术类高级会计人才选拔工作由市会计学会负责。
申请条件
企业类选拔: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在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和省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副职,或在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四)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培训对象的选拔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二)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笔试结束后,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将试卷和申报材料及时报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四、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
(二)跟踪管理。
(三)打造平台。
行政事业类选拔: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机关、武警部队总部机关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高等院校、大型科研院所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处级及以上人员。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四)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培训对象的选拔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二)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经法规和英语。笔试结束后,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将试卷和申报材料及时报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四、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
(二)跟踪管理。
(三)打造平台。
办理流程
培训对象的选拔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二)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笔试结束后,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将试卷和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相关国家会计学院。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办理期限
每年11月底前完成选拔工作。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
办理时间
不定期
联系电话
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决定机构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