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刚刚过去,“双12”的“硝烟”再起。没有在“双11”抢到心仪商品的一些市民又开始准备在“双12”“买买买”。不过,在前几天,本报也频频接到关于“双11”一些有关发票的投诉,比如“商家以开票需加税点等等”。去年,中消协公布“双11”网购商品售后服务体验结果中,有近6成商品均不同程度存在不开具发票的情况。
长安区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也称,每年该局都会接到不少关于网购不开发票方面的投诉。该局也对当前网购拒开发票的几种套路进行了归纳,并给予了正确解释。提请市民在“双12”购物时引起注意。
套路一 促销商品不能开具发票
这种情况在促销活动中最为常见。一些商家常以此为借口避开发票。
“双11”“双12”等搞促销只是商家的一种销售方式,按照规定,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是提供了服务,就不得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遇到商家所谓的“促销商品不能开票”一说,消费者可以放心大胆地向商家索要发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
套路二 金额太少没有法子开发票
网上不少商品都比较便宜,有的只有几块钱便包邮。当消费者索要发票时,商家常会以“就几块钱,还包邮了,还要发票。”等语言回绝消费者的开票要求。
开发票不存在“起步价”,税法规定,如果消费者在消费后索要发票,商家不得拒开。因此,不管消费金额多少,商家都应该按规定予以开具。
套路三 商品销售时间长了就不能开
很多市民在“双11”等网购时往往光记得抢购商品了,过段时间想起开发票了再向商家询问,便被一些商家以时间过期为借口拒绝开发票。
开具发票没有所谓过期说法,只要消费者向商家索取发票,商家都应当开具,不得拖延推诿。发票开错了,也可在开票当月作废重开,如果是隔月发票,也可进行冲红操作。
套路四 商品不含税,要开票须加税点
这个套路在网购中比较常见,商家常常以这样的借口搪塞市民,一旦市民顾虑加钱不再开票,商家的目的也达到了。即使市民坚持开票,可又白白给了商家一笔费用。
在消费商品的时候,税款其实已包含在最终的成交价格里,商家不应该以开发票为由而另外要求消费者增加税点。如果不开发票就便宜点,或者开发票就要另交税点的钱,那么商家可能涉及偷税漏税行为。
与商家协商未果可拨打12366求助
长安区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票是经商者进行纳税的计税依据,防止经营者偷逃国家税款。对于消费者而言,发票是消费凭证,可以凭此在产品和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后维权,如果消费后不开发票,维权时就很可能处于被动地位。发票按照形式的不同,分为电子发票(网络发票)和传统纸质发票。与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瞬间即成,虚假真伪即刻核实,操作简便。
对于网购中出现的发票问题,消费者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寻求帮助,或者拨打商家所在的地方税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记者 任利)
责任编辑:高小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