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 政府工作报告——
三、2023年政府工作任务
(一)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
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抓好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这次减税,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2023-03-05 09:46]
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我们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2023-03-05 09:47]
2023年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正列举的农产品等货物(易混项见附件)税率为9%;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
2、其余的:货物是13%,服务是6%。
序号
税目
税率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9-12项外)
13%
2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3%
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4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5
销售不动产
9%
6
建筑服务
9%
7
运输服务
9%
8
转让土地使用权
9%
9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
10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9%
11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9%
12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9%
13
邮政服务
9%
14
基础电信服务
9%
15
增值电信服务
6%
16
金融服务
6%
17
现代服务
6%
18
生活服务
6%
19
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
6%
20
出口货物
0%
21
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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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国增值税税率分为16%、10%、6%、0%四档。采掘、制造业多数在16%档,10%档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农林牧渔、房地产、建筑装饰和通信业,而金融服务业则多数在6%档,出口货物税率为0。
我国增值税自改革开放后引入以来为配合经济发展阶段不断进行改进,整个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前两阶段主要以税种设计为主,增值税的增收范围逐渐扩大;2003年以后主要以税制结构完善为主:前期改革以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换为主,2012年后改革核心转向“营改增”,2017年后改革的主旋律变为增值税的减档降税。具体而言:
引进试点阶段(1979~1993):税种设立。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进行试点工作,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仅对12机器、机械等12类商品改征增值税,标志着增值税正式纳入我国税种。此后纳税范围逐渐扩大,截至1994年4月以涵盖原260个工业品税目中的174个税目。1994年国内增值税税收收入2308.34亿元,同比增长113.4%。
初步建立阶段(1994~2003):征收范围扩大。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以完善增值税制度为主。本次改革使得增值税的增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工业生产环节和商品流通领域。1994至1999年增值税增速缓慢下滑,2000年受国内需求增加与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等因素影响增值税增速上升至17.3%,直至2003年增速基本在17%左右波动。
转型改革阶段(2004~2011):向消费型过渡。由于此前实施的生产型增值税已经具有抑制消费和投资的效应,2004年7月起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2008年国务院颁布新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机器设备等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2009年增值税同比增速降至2.7%。
全面推广阶段(2012~2016):以营改增为主要任务。因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导致重复征税的现象仍存,我国开始进行“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铺开,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企业新增不动产也可进行增值税抵扣。营改增的实行使增值税在2016和2017年都达到了超30%的增速。
深化改革阶段(2017至今):以减档降税为主。2017年开始的增值税改革主要以减税并档为主,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
我国增值税此前经历过3次重要降税/并档。2012年后我国基本完成了增值税的转型改革过程,但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导致重复征税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在2016年我国开始进行营改增,总计为社会减税9186亿元,至此增值税已实现征收行业和抵扣范围的全覆盖。
第一次下调/并档:2014年起7月1日起,将6%、4%和3%的税率统一调整为3%,2015年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速由7.1%下降为0.8%;
第二次下调/并档:营改增后,增值税四档的税率档次和各种税收优惠使得整体税制还是显得冗杂,因此,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率从四档降低为三档,取消13%的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下调至11%;
第三次下调/并档: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下调1个百分比。目前我国增值税的三档税率分别为6%、10%和16%,其中,采掘、制造业多数在16%档,10%档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农林牧渔、房地产、建筑装饰和通信业,金融服务业则多数在6%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