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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报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你完成了吗?<河南省中级会计信息采集人员归属地>

影响报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你完成了吗?

答:信息采集实质上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对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会计人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以后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人才选拔培养、参加职称考试、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以及其他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均依据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实现一次采集,全国认可、有效。

至于不采集到底行不行?采集了有什么用?上面说的很清楚了,所以自行判断吧。

二、参与本次信息采集的人员是那些?

答: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员、户籍在我省的待业人员及在我省就读的在校学生。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在辽宁省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现不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吗?

答:本次采集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会计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上述人员可不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参加工作所在地信息采集。

四 、我省原会计事务管理系统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采集信息?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如果上述会计人员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对原有信息进行确认完善,完成信息采集。进行信息确认采集时,使用姓名+证件号进行登陆,设置密码,进入信息采集流程。如显示证件号被占用,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核实。

五、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吗?

答: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 工作证明。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工作所在地是判断属地管理的第一层次标准。系统采集填写在岗信息的,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可直接读取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信息。如果不上传工作证明,系统会将其默认为待业人员或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六、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还可以直接修改吗?

答:不可以。如果采集的信息已经提交或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信息有误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会计人员需登录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信息变更模块进行信息变更。

七、附件上传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1.所有上传的附件图片,必须清晰,且必须使用原件拍照的图片,不可以用复印件,否则审核不通过。

2. 证件图片是指注册时选择的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图片,如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则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如证件类型选择护照,则上传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有效期页图片。

3.上传学历和学位时,两张证件图片用拼图软件 拼在一张图上传,否则系统默认后一张图片。

八、证件照片上传生活照可以吗?

答:证件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可以使用生活照。支持jpg、jpeg、png格式,不大于100k,如果照片上传不符合规范,请在上传照片页面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后上传,照片处理工具上有具体操作说明。

九、 信息提交后怎样才算完成信息采集?

答:登录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进度中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请退出后重新登陆”即为完成本次信息采集。如审核不通过被退回,会计人员会收到审核不通过短信,登陆平台后显示审核状态为“不通过”,请会计人员根据下方驳回具体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最后强调,保险起见,不管你是否进行过信息采集,是否要参加2023年会计相关考试,都建议你登录会计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核对一下自己的相关信息,以防止意外!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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