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海涛(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税收工作是党和国家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税收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税制改革中惠企利民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减税”指通过税收减免措施降低纳税人负担,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降费”指降低费用负担,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缴费。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取得重大成效。2013年至2023年,税务部门办理新增减税降费累计8.8万亿元,我国宏观税负从2012年的18.7%降至2023年的15.1%,特别是2023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当年宏观税负比2018年降低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4万亿元,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64万亿元,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提升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科学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等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推进减税降费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基本依据,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税收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激励企业开展各类创新活动”“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以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通过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支持。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在此指引下,我国逐步构建起以环保税为主体的绿色税收体系,运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和排污改造,护航绿色发展之路。
更大程度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活动的本质特征在于不断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减税降费一方面使市场主体更加活跃,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