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题:“十四五”现代财税体制如何加快建立?——来自财政部的权威解读
新华社记者申铖、王雨萧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十四五”时期,如何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如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十四五”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7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一一解答。
围绕“收、支、管、调、防”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时期,要系统谋划财政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具体来看,要围绕“收、支、管、调、防”五个方面下功夫:
——在收入方面,有效发挥收入政策作用,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在支出方面,在保持合理支出强度的同时,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
——在管理方面,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在调节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和收入分配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在防风险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是完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十四五”将会有哪些新部署?
据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近年来,通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我国税制结构进一步优化,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从2011年的28.4%逐步提高到2023年的34.9%。“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
一方面,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王建凡说,此外,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
另一方面,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王建凡表示,将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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