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当企业所开具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该发票未汇总上传,则可以利用发票作废功能作废该张发票。
一、已开发票作废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发票作废”窗口。
在此窗口中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出现符合条件的发票明细列表,选中决定作废的发票号码后,双击该发票或点击“查看原票”按钮,便可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
点击“作废”按钮,弹出作废确认对话框,确认后即作废发票。
注意:
1.已经汇总上传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
2.跨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
3.已作废的发票不能恢复,请慎重操作。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
二、未开发票作废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未开发票作废”菜单项,弹出未开发票作废确认窗口。
选择发票类型,系统自动带出发票代码、当前号码、终止号码及剩余份数,填写需要作废的份数。点击“确认”按钮,未开具发票段作废成功。注意:未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允许作废。
三、验签失败发票
在发票开具上传到局端,局端比较开票数据有误时,会退回验签失败的发票,可利用该菜单功能,查看失败的发票,并可直接对验签失败的发票执行作废操作。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验签失败发票”菜单项,打开查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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