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VAT大改革!欧盟增值税新规则,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VAT:单词缩写,Value-added Tax,最早起源于法国,是在欧盟应用的一种税制。等同于中国地区的增值税。而在部分地区如澳大利亚地区又称为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增值税(VAT)是以商品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被视为在欧盟内的所有交易都需要考虑增值税的影响,标准税率为15%到27%,欧盟提供统一框架,但各个国家单独征收.
据获悉 ,2023年5月8日欧盟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上一致通过决定根据《行政合作指令》 (DAC),将欧盟电商增值税大改革的实施日期延后到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四项重大改革
1.废除远程销售起征额 (适用于全欧范围 年销售额 超过阈值1万欧元)。
2.推出一站式(One-Stop-Shop或OSS)注册申报服务。
3.终止低于22欧元的进口增值税豁免政策
4.由电商平台或者海关申报人负责收取和缴纳增值税。
01
扩大一站式覆盖范围,简化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
将一站式机制试用范围从欧盟国家扩大到非欧盟国家。 非欧盟国家供应商只需在一个欧盟国家注册,就可一次性申报缴纳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发生的税款。
现有的“远程销售门槛”将被撤销,随后会推出“一站式”欧盟增值税申报表(OSS)。
在线销售商品的企业通过在线数字门户网站(MOSS)履行应该遵守的所有增值税义务的新规则,并通过其欧盟注册所在国当地税务部门系统进行申报。 单个欧盟销售目的国所涉及的年销售额如果超过阈值10,000欧元,则需要按照欧盟各目的国增值税税率执行,可以使用MOSS系统做统一申报。
02
取消低价值商品免征进口增值税规定
取消对从非欧盟国家线上进口单价低于22欧元的商品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规定。
将创建一个进口计划,商品价值不超过150欧元,卖家可以在销售点向欧盟买家收取增值税,通过 “进口一站式服务”(IOSS)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为商品提供“绿色通道”,让其快速便捷地通关。这些商品将在进口时免征增值税,从而可以在海关快速放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简化机制,就是由海关申报人(例如邮政经营者,快递公司,海关代理)从客户那里收取进口增值税,这些增值税将按月支付给海关。
03
部分在平台上的销售,由平台负责收取和缴纳增值税。
展开全文明确电商平台负责对非欧盟电商在该平台销售的货物和劳务的代扣代缴义务,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让第三方平台“被视为卖方”,并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