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2023年度个税手续费退付开始,个税手续费返还如何做账和交税?<个税手续费退税怎么做账>

2023年度个税手续费退付开始,个税手续费返还如何做账和交税?

四、个人所得税

企业将税务机关返还的手续费奖励(或发放)给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是否能免缴个人所得税?

目前有两种观点,过去的主流观点是免缴,现在各地税局机关答复不一,但多数认为是不免,认为并入工资薪金。

笔者倾向的观点是不能,应并入工资薪金!

可以参考的文件有两个: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过去的征管实践中,很多地方税局以及企业认为,根据财税字[1994]20号文的精神,如果手续费是奖励给办税人员,则可免交个人所得税;给非办税人员,则要交个人所得税。

但实际上,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时,扣缴义务主体是企业,不是办税人员个人办理的,只是具体办理时企业委派办税人员去办理的,因此,[1994]20号文的免税规定,是针对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时,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可免个人所得税。因此,将扣缴手续费无论是奖励给办税或非办税人员时,和其他正常发放的奖金一样,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税务局北京12366纳税服务平台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18年10月)

问:扣缴单位收到主管税务机关返还的手续费,将部分手续费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报人员,是否合并被奖励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财务人员获得来自于任职单位的手续费奖励属于取得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收入,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江苏省税务局答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税务局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相关文件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取得的手续费,将部分手续费直接支付给本公司从事该项工作的办税人员或其它人员,并不属于财税字〔1994〕20号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河北省税务局答复:

如果扣缴义务人是个人,个人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可按照文件规定享受免税。

如果扣缴义务人是单位,单位将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支付给本单位的办税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属于财税字(1994)第20号规定,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纳税。

山东省税务局答复:

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用于奖励办税人员需要合并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财务人员计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3-09-17

扣缴义务人用返还的个税手续费奖励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税问题,根据(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但此项规定,仅仅是指个人办理代扣代缴取得的手续费,并不包括扣缴义务人用手续费奖励个税申报人员的情况,各地区对此项问题答复不一,存在争议,希望予以准确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因此,对于扣缴义务人将取得的手续费返还奖励给办税人员的情况,可参照(1994)财税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财务人员注意

2023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

自2023年1月1日-3月30日,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操作步骤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3、点击【获取结报单】,通过“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

4、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然后“提交”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退付手续费核对”操作说明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退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单位上年度有代扣代征税款的,可在3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结报单确认工作。

手续费退税流程说明:

税务机关查询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代征税款分户清册”和“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结报单”。查询出结果后,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核对。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核对清册。

结报单和核对清册核实无误后,可点击【我已核对无误】进行结报单确认。

税务机关以扣缴义务人确认的结报单作为退付手续费的依据,在进行手续费确认之后,系统自动触发手续费退税流程。

若手续费退税审批流程中发现错误,税务机关可作废手续费退税审批流程并撤销确认。

撤销完成后,可重新由税务机关查询并打印扣缴义务人的分户清册和结报单。查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