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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解读新个税法案2023年新个税法新个税法全文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新个税法解读新个税法案#谣零零计划#随着新个税法案的实施,一个集人力资源与财务知识于一身的新兴岗位悄然走红,但一系列的虚假招生与侵权行为随之发生。
人社部(人社厅发〔2023〕17 号)通知明确:调整变更职业信息第(六)项: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07-03-04)”职业下增设“薪税师”工种。
“薪税师”,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与财才网联合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通过,旨在培养集人力资源投资评估师 IIP、人力资源管理师、税务师等相关要求于一身的创新型、复合型、知识型、全球化的专业人才。
其能力标准需既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财税基础知识,又能熟练进行企业薪酬体系的全流程设计,并能熟练掌握薪税规划、薪税费核算、薪酬支付、税费申报、薪税数字化管理与应用及薪酬税费风险防范与管理。
虽然是近两年正式确认的新兴职业,但是在此之前进行过几年的研究及申报过程:
2014年6月,研究成果发布;
2015年,中英联合专家组成立;
2016年2月,ATHE认证;
2017年,开展复合型人才包括人力资源及会计人才能力培养与评价体系;
2023年7月,CGCC与ATHE认证;10月,薪税师教材出版;
2023年9月,12个省市人力资源及人协发文认可薪税师项目;10月,IFA正式发文认证薪税师项目;11月,上海市薪税师人才库上线;12月,人社部发布新工种薪税师的通告-67号;
2023年1月,高顿独家财经领域授权;2月,人社厅发17号文: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下增设“薪税师”工种;2月-3月,北京、西安、福建、深圳等 地区 薪税师人才库先后上线;4月-5月,云南、安徽、沈阳等地区薪税师人才库上线。
随着“薪税师”项目的正式确认,人才培养计划的有序进行,有些机构开始打起了歪心思,以“薪酬管理师”、“薪税管理师”等相似名字并打造所谓的低价课程来吸引学员报名。虽然名字相似,但是认证机构、证书认可度、含金量、课程体系等大相径庭,很多不知情的学员在听信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避重就轻的解答后上当受骗。
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小编在这科普一下,目前正统的“薪税师”证书是由财才网申报,中国商业联合会认证,并由中国商业联合会、ATHE(英国高等教育与培训协会)、IFA(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 )联合颁发三证,同时建有全国薪税师人才库,所以无论是证书的含金量、认可度等方面都分量十足。
所以,如果想要学习并考取薪税师证书,一定要认准上文中提到的几个机构,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2023年新个税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全文如下:
国发〔20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3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经济日报评:个税重大变化!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传递哪些积极信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再添新项目!3月28日,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这项重要政策落地,将有效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同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由6项增至7项,覆盖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必要生活开支,“保护网”织得更密更牢。
新一轮个税改革自2023年开始实施,其中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改革的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是在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扣除项目,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 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02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与新个税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点赞。3年多来,众多个税纳税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在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的基础上,再加上适用某项或者某几项专项附加扣除,不少人个税负担大幅减少,甚至不再需要缴纳个税。可以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好政策,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同样是众望所归。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当前,经济负担、子女照料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有必要实施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以满足